都4个月了还能认出来?湖北,一男子在4个月以前,以650元的价格,与一女子发生关

盼柳说评你好 2024-09-19 19:55:30

都4个月了还能认出来?湖北,一男子在4个月以前,以650元的价格,与一女子发生关系,不料4个月后,警方通过转账记录、辨认笔录,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嫖娼,行政拘留10日,罚款1900元。男子不服,提起诉讼。 (来源:裁判文书网) 田刚(化名)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他会因为4个月前的一件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田刚出生于1987年。4个月之前的一天晚上,他和几位朋友聚餐饮酒后,到酒店开了一间房休息。 休息之余,田刚胡乱的在网上看起了短视频。视频中一个个多姿妖娆的女生,让田刚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一阵犹豫之后,田刚没有控制住自己,通过网络联系了一位网名为陌陌的女子,二人在网络上洽谈之后,田刚转账给对方50元的路费。 大约等了半个小时,陌陌敲开了酒店的房门。 田刚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支付了陌陌600元,随后双方发生了关系。 4个月的时间,田刚早已将此事抛之脑后,可万万没想到,陌陌在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被警方现场查获。 随后,警方通过转账记录,找到了男子田刚。经过陌陌指认,田刚正是与她发生关系的女子。 据此,警方在取了双方的笔录后,以嫖娼为由,对田刚做出了拘留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田刚不想因为此事闹的人尽皆知,直接拒不认罚,同时提出了暂缓拘留的申请。 何为暂缓拘留? 那就是被处罚人准备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拘留,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后,再执行拘留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同意后!田刚先是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而后又在复议结果维持后,提起了行政诉讼。 虽然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在于被告方,但田刚想要打赢官司,还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证据。 法庭上,田刚称: 1、法律对于嫖娼的定义,是指双方以金钱为媒介发生关系,那就说明,必须要有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发生关系,但现在事隔4个月之久,公安机关仅凭口供,就认定违法事实,显然没有依据。 2、他与陌陌的女子只是有一面之缘,对方却能准确无误的辨认出他,显然不符合常理。 3、公安机关在对他做笔录时,曾有过单人询问的情况,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综上,无论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都有误,应当予以撤销。 公安机关称: 1、本案现有证据中,田刚的陈述、女子的陈述以及辨认笔录,均能反映出,双方之间以600元的价格发生交易,故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公安机关对田刚的询问全程录像,证实询问过程合法。 那么田刚能打赢官司吗? 首先,虽然本案事隔4个月之久,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的时效为6个月,所以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利查处田刚的违法行为。 其次,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有被处罚人笔录的,确实无法认定违法事实,但在本案中,不仅田刚承认了违法行为,还有其他诸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田刚的违法行为。 然后,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看出,公安机关的一名办案人员,确实在中途有短暂的离开行为,但在离开时,另一位办案人员,并未询问关键内容,只是核对基本信息,故虽然公安机关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但情节轻微。 最终,人民法院认定公安机关虽然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但情节轻微,所以不予撤销。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本案例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管得住自己,否则迟早会面临法律的惩罚。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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