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怜珊谈房产 2024-09-20 13:19:29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国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办理产权管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符合同时下列三个条件,买卖合同有效,另一方无权追回该房屋:(1)购买人是善意的;(2)成交价格是合理的;(3)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卖房,但还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可依据房屋为夫妻共有,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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