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么?”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女子在自家店内贴招聘启事,竟遭城管勒令撤除,还要罚款

怪兽瞎蹦跶了 2024-09-20 17:34:14

“冤么?”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女子在自家店内贴招聘启事,竟遭城管勒令撤除,还要罚款200-1000元,不然就封其手机号,女子认为很冤,发视频吐槽求评理,这事合理吗? 信源:小政视频2024-09-18——内蒙古乌兰浩特,女子称在自家店玻璃上贴了一张用A4纸打印的招聘信息,被城管部门告知“带身份证前去接受罚款”,“不去就封了手机号”,城管局回应,会有罚款,有规定不允许贴。 咱们老百姓做点小本生意不容易,招个工还要被罚款?内蒙古包头的李女士就遇到这档子事,李女士开了个小店,因为生意忙不过来,就打算招个伙计帮衬着,结果一张招工启事贴出去,还没等人来应聘呢城管就找上门了说是要罚款! 这事一出可把李女士给气坏了,她就纳闷了我在自个儿店里贴个启事,犯什么法了?再说了就算有规定,你们事先也得通知一声啊我哪知道啊!李女士越想越憋屈,一时没忍住就拿手机录了个小视频发到网上求助去了。 视频里头李女士一脸委屈地说,要是贴外头纸飞走了处罚也就认了,可这不是贴自家店里头吗,谁知道还得提前打个报告啊! 而且这罚款金额也忒大了动不动就200到1000,我就一小本生意这罚款交起来,还不得把我腰给罚折咯! 李女士这一吐槽立马引起了网友们的共鸣,大伙儿纷纷拍案而起,这事儿咋听都有点不地道啊!都说了是在自个儿店里贴的,又没贴大街上,凭啥就给人定个 "未经批准乱贴小广告"的罪名啊? 还有网友提出质疑是不是以后街边招工的小广告都得去城管那报备一下?那城管得忙活成啥样啊?审批的标准又是啥?这要真那么搞,还不把咱这些小老百姓的生意都给整垮咯! 对此,当地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城市市容管理确实有这个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来单位申辩,不过至于网友提到的事前为啥不通知、罚款标准依据啥等问题,工作人员则表示暂时还不清楚,需要再了解一下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李女士能证明自己事前确实不知情,没有违法故意城管局就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但也有观点认为只要城管局在实施处罚规定前进行过公示,就可以认定李女士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不过对于城管人员威胁要封李女士手机号一事,网友们却一边倒地表示这明显是恐吓!依据相关法律就算李女士的行为构成违法,城管局顶多也就能罚款,哪有什么权力封别人手机号的? 类似的事在一些地方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前段时间,江苏徐州就曾有个卖鱼大姐,因为摆摊时用喇叭吆喝了两句,结果就被城管罚款500元,理由是"噪音扰民"。 还有浙江台州的一个餐馆老板,因为店门口摆了两盆花,也被城管找上门,说是"私自占用城市绿地",罚款300元,这些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了普通百姓这一边。 其实,大家心里也都清楚,城市管理需要有规则,但这规则也不能太过僵化,更不能搞"一刀切",在制定和执行的时候,还是要多为普通百姓考虑。 不能动不动就拿罚款来吓唬人,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商小贩,本来生意就不容易稍有不慎就触了霉头,与其动辄罚款倒不如多一些人性化的执法和沟通,让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谋生,日子才能越过越红火。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相关部门还是要拿出切实措施严查此事,还普通百姓一个公道,只有严格依法依规多一些人情味儿少一些冷冰冰的罚单,城管和百姓的关系才能更加和谐,社会的氛围才能更加温暖。 总而言之不管是招工也好摆摊也罢,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咱老百姓做点小本生意,本就不容易,只有法律的尺度更加人性化,执法者的言行更加暖心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正义,老百姓的日子才能越过越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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