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放高龄补贴#享快乐去天津# 一、发放范围 1.年满 80周岁及以上的我市户籍老年人可领取高龄津贴。当年重阳节所在公历月满80周岁或 90周岁的,即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2.按月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以人社部门提供的当年8月老年人生活补助领取名单为准),80-99岁老人不可叠加领取高龄补贴,100岁以上老人可叠加领取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一)80 周岁至 8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100元;(二)90 周岁至 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原政策发放(即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三、津贴发放 1.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按照原方式、原渠道执行发放。80周岁至 99 周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服务平台社保卡金融账户直发。 2.每年8月31日前,区民政部门将核对后的当年发放资金申请提供同级财政部门,每年重阳节前完成津贴发放。因未完成相应程序而错过津贴发放的,可在本年度12月1日前向户籍地镇街提出补发申请。#分享天津的生活# #天津的生活分享# #天津津办# #天津是否宜居# #天津图文发布# #天津魅力何在# #开心去天津# #天津人民幽默# #推荐天津好去处# #天天津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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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1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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