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凌晨打车被司机强制猥亵#司机被行政拘留10日,未刑事立案,检察院要求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检察院认为构成强制猥亵。违法行为:司机将手搭在16岁女孩腿上,多次实施搂抱、亲吻女孩等猥亵行为。
当地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该线索,经审查后认为,乐乐作为未成年人,在出租车这一封闭空间内无法逃脱,司机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众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送达《监督立案书》,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进一步办理。#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