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50万成功!”哈尔滨,一男子跟24个人合伙买彩票,中了816万。可扣税后男

运良说是非 2024-09-22 11:26:46

“白嫖50万成功!”哈尔滨,一男子跟24个人合伙买彩票,中了816万。可扣税后男子只分到20万,当男子得知彩票店店主收取了50余万辛苦费。男子瞬间炸了毛,认为店主趁火打劫,要求其返回。可店主认为这是他应得的,双方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延寿县人民法院) 45岁的王强买了十几年彩票,中了大奖却是闷闷不乐。连着好几天,他的心里像堵着一块大石头,越想越不平衡。 原来,王强买彩票玩起了新花样。跟一些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建了一个群。而群主则是彩票店的店长,除去店长之外群里还有25个人。 他们每天共同出资购买彩票,中了奖就按出资的比例分配中奖金额,而彩票店的店长则负责帮他们领奖等相关事宜,每次中奖店长刘金则会收取8%的劳务费。 期间,这些人也中过几万或者是几十万的小奖,每次他们都按比例分配,大家从没有闹过什么意见。 店长刘金收取一定比例的辛苦费,大家也都觉得是理所应当的事,毕竟他们只是负责出钱,随便选 几个号码,后续的事都是刘金在负责,协调。 而这天,这群人时来运转,突然中了双色球的一等奖,中奖金额高达816万,除去税后到手也有654万余元。 中了大奖,大家在群里欢呼雀跃,群里的气氛达到前所未有的活跃。按照以往的惯例,这次依然是店主刘金代替他们去领奖。 这25人之中,有些人买了两股或者是三股,总计是30份,核算下来平均一份21.8万。王强欣喜不已,可几天后,他拿到手的钱却只有20万。 一下子少了18000元,王强这才猛然想起,店主刘金收去了一部分辛苦费,以前中奖金额不多,刘金收的辛苦费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而这一次,刘金收取的辛苦费高达50多万,他都没有出资购买,现在拿到的钱却是自己的两倍多,王强心里不爽。 随后,王强私下联系其他合伙购买彩票的人,大部分人觉得刘金拿50万是应该的,毕竟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现在中了大奖出尔反尔不地道。 不过跟王强关系较好的罗森则跟王强站在统一战线,认为刘金这辛苦费太多不合理。 最终,这两人去找刘金谈判,要求他退回一部分钱,刘金很是恼火,认为王强两人不讲信用,他是怎么也不肯退钱。 双方协商多次无果,最终王强二人把刘金告上法庭。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多人合伙买彩票,是否合法呢?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多人合买彩票,是近年来流行的一种购彩方式。这种团购彩票实际上就是彩民们的合作行为,他们共同出资,获奖之后又按比例分配。 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这些彩民是自愿的行为,他们通过签订协议或者是口头约定,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他们的这种团购彩票行为是有效的。 2、在双方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彩票店店长收取50万的辛苦费又是否合理呢? 《民法典》第480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也就是说,虽然店长没有跟这些彩民签正式的合同,但他们每次交易时,店长都有收取8%的辛苦费。这是双方默认的交易方式,且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因此,就算是没有什么书面合同。 这种交易习惯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约定之前必须要继续履行。 店长认为,他一直都是收取辛苦费,中了大奖也应该按之前的约定,并没有什么不妥。 3、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法院审理认为,店长按照之前的约定,收取50万的辛苦费,符合以往的交易习惯,并没有什么不妥,驳回了王强的请求。 这25人当中,只有王强跟他的朋友认为店长不应该拿这笔钱,其他人都觉得应该要遵守约定,虽然店长的辛苦费确实拿得有点多,但中奖毕竟是好事,有总比没有好,心态还是放宽一些。 王强心里不舒服也能理解,可既然之前已经有约定,就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能出尔反尔。 合伙买彩票虽然能减少压力,但还是存在很多隐患,没中奖亏钱,中了大奖考验的是人性,所以不管关系多好,提前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白纸黑字写清楚,多给自己一份保障。 您觉得店长拿50万辛苦费合理吗?欢迎留言讨论。(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1 阅读:829
评论列表
  • 2024-09-22 15:57

    这店长是狗贼[并不简单]

  • 2024-09-22 18:51

    居然约定了,莫说8%,就是50%,该给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