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艾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画作《太空歌剧院》在科罗拉多州博览会上获得一等奖,但美国版权局认定其不符合版权资格,只因该作品“机器”的成分太多,而“人类”的成分不足。艾伦计划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上诉,他声称将“竭尽全力与之抗争”。
艾伦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程序Midjourney来创作他的作品,而版权保护法律并没有扩展到人工智能领域,目前甚至鲜有让艺术评委惊叹的人工智能生产作品。“这与之前需要人类作者的决定是一致的”哈佛法学院教授、版权学者丽贝卡·图什内特如是说道。
这个先例可以追溯到2018年,当时一只猕猴拍摄的自拍照被宣布为公共领域自然形成的事物,因为根据版权法,猴子不能拥有版权。一些动物组织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以至于猴子和机器(AI)现在有着相似的版权保护需求空间。但事实上,绝大多数不同国家的版权都与人类作者挂钩。
艾伦如今正坚持不懈地试图注册他的AI作品。他向版权局发送了一份书面解释,详细说明了他为创作画作所做的努力:他对原始图像的修改程度,包括使用Adobe Photoshop来修复缺陷,使用 Gigapixel AI来调整尺寸和分辨率。他指出创作这幅画至少需要624 次文本提示和输入修改,并且经历了反复思考和修改调校。
版权局则同意认同艾伦使用Adobe修改的画作部分构成原创作品,但是他们坚称人工智能生成的其他部分不能获得版权保护。换句话说,艾伦可以对这幅画的部分内容申请版权保护,但不能对整幅画享有版权。今年7月,艾伦再次提出上诉,称该机构忽视了使用Midjourney所需的“人类创造力的基本要素”。他试图阐释“合理使用”的原则来主张他的作品应该被注册,因为这相当于对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的创意性使用。
艾伦的律师在辩论中解释声称:“人工智能生成的部分只是原材料,艾伦先生通过他的艺术贡献对其进行了改造。”然而版权局并不买账,在9月5日的最终裁决中依然维持“该作品不能被注册”。
如今,艾伦上述失败的经历让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作品在版权纠纷方面的法律共识逐渐清晰,这包括今年8月密苏里州联邦法院驳回了人工智能研究员史蒂芬·塔勒斯为证明他所发明的AI系统值得版权保护提起的诉讼。塔勒斯的律师瑞安·阿博特认为这样的裁定势必对未来更多AI辅助艺术创作形成了寒蝉效应。艾伦方面,他仍然没有死心,且正在为下一轮上诉(未来六个月内)做准备。
也有许多法律学者和人工智能专家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向人工智能发出足够详细指令的艺术家应该获得版权保护。但是现在的难题在于,这类作品版权的认定“界限”在哪。比方说,要认定一幅AI辅助生成画作的版权保护,那么认定的基准是否在于创作者输入了少于多少次的文本指令?还是画作的“人工”成分的多少?这恐怕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认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