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人举报的?湖南,一网友反映,某消防站的指导员,偷偷将消防站的油加到自己的小轿

小蚂蚁评事 2024-09-24 09:01:47

内部人举报的?湖南,一网友反映,某消防站的指导员,偷偷将消防站的油加到自己的小轿车里,并提供了该指导员作案全过程的视频。没想到,竟有网友说,“在消防这是个好指导员,只是用点公家的油。以他的职权,一个电话一年私家车都不用买油。”   (来源:大风新闻)   从视频的角度来看,拍摄指导员偷油的人,疑似站在二楼俯瞰。 其拍摄的视频显示,这名身穿蓝衣的中年男子拎起一瓶疑似油桶,多次往一辆白色小车内注入。   除此之外,该拍摄者还提供了一段监控视频,该监控视频显示,身穿蓝衣的中年男子,有些费力地将油桶拖入车内,随后打开车门。   而监控视频画面上方有“某区消防救援站车库”字样。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看来得罪了单位内部的人,此事一出,不要说指导员了,就是蓝衣服都穿不成了。”   “为了这点小便宜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太可惜了,我听说一个工地有裸露的电线插板,某些人都可以拿到小五位数的好处。”   “指导员能会缺这点油钱,随便下去转一圈,一年的油钱都过来了。”   法律怎么看这事,指导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管蓝衣中年是什么身份,没有经过单位的允许,偷偷将单位的油加到自己车里面,都属于盗窃。   至于蓝衣中年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要根据他盗窃油的价值或者次数决定。   因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数额较大,司法解释规定,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行为。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注意,即便蓝衣中年偷油的数额没有达到较大,没有多次盗窃,也只代表他没有进到刑法的射程范围,并不是代表蓝衣中年不会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管是不是内部举报,也不管是不是有人瞄准了指导员这个职位,盗窃就是盗窃,再多的辩驳言辞,都无法改变盗窃的事实。   但是,这点东西都想方设法占,管中窥豹,不仅蓝衣中年要查,其所在的消防支队也应该好好彻查一下。   #护苗有我2024##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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