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这位顺风车司机判了 兴宁市男子何某是一名顺风车司机,在网上看到有司机“偷吸”他人车内的汽油,给自己车加油,以此来节约开支,遂受“启发”萌生偷盗想法。 2023年10月的一天,何某便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趁着夜色,驾驶摩托车到处物色目标车辆,趁着四下无人之际,盗窃货车油箱中的汽油。 从中尝到甜头的何某,多次作案,每次都将盗窃来的汽油加入自己的车辆中使用。 2024年3月29日,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组织郊区、宁新派出所民警精准出击,在叶塘镇将何某抓获归案,并查获其用于盗窃车辆燃油的作案工具一批。 2024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兴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2024年7月,兴宁市检察院以何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以下判决。 兴宁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盗窃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夜间停车如果只能停在街边或马路边,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公共视频覆盖的区域。停车时,一定要锁紧油箱盖,油箱一侧应贴近墙壁等障碍物,或使两辆车油箱一侧停靠在一起,使“油耗子”不能轻易实施盗窃。 有条件的司机可以给货车油箱加装必要的防护装备或者安装防盗油报警系统,最大程度减少燃油被盗风险,提高安全系数。如发现油箱油品被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 来源:兴宁检察 #秋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