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根本就没有什么“底层人”,底层概念事实上带有明显的仇富属性。 首先,把人群分层次和等级并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明显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实情是主张人人平等,公平竞争,对每个人都开放着自我上升的各种各样的通道,只要努力,就能够不断改善自身的生活环境。 其次,绝对公平、绝对平均的无差别分配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差别性是社会多样化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因为差别的存在就分出什么“底层”归根结底是一个伪命题。 再有,如果把“底层”换成“基层”就准确了,我国确实是存在大量在基层艰苦劳作收入不高的劳动者,我们应该向他们表达足够的尊重和必要的帮扶,但谁又没有在基层呆过和拼搏过呢?而那些奋力拼搏大半生,仍停留在基层生活艰难的人更应该反思下到底是为什么,毕竟这种情况并不普遍。 最后,一些长期呆在基层的人习惯以“底层”人自居实际上体现了自己对失望和对其他脱离基层人的不满,这种情绪多少带有一点仇富情绪和负能量,对社会和对自身毫无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