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店主外出旅游让妹妹帮忙自己看服装店,却被女子进店砸衣服,店主得知消息后从外地赶回来,却被女子扇耳光,用凳子砸,因为女子怀孕,店主没有还手。 店主说自己是开服装店的,出去旅游三天,让妹妹帮忙自己看店。自己在外地旅游期间接到妹妹的电话,隔壁店铺的女子到自己店里找麻烦,把衣服都砸地上。 女子找麻烦的理由是:她听说店主找人掀她的桌子了。女子就像发了疯一样到店里疯狂的砸衣服。当时,店主的妹妹怀里抱着四五个月的孩子。 看到女子进来发疯一样的砸衣服,妹妹出于安全考虑,也不敢跟她争辩。女子砸衣服期间,她老公在后面一直道歉,但是没有阻拦她的行为。 店主得知消息后,着急的从外地赶回来到店里查看情况。隔壁店女子得知女子回来后,她站在店门口看了几眼。店主看到后就喊她进来,想协商赔偿事宜。 谁知女子进店后二话不说直接打店主。店主不想和她争执动手,就往门外走。女子看到店主往外走,她在门口疯狂的打店主,扇她耳光,又用凳子对着店主身上砸。 店主倒地后,女子又坐在店主身上摁她,店主没有还手。女子起身后又用脚踢店主,店主也没有还手。店主之所以不还手,是因为女子怀孕了,店主不想打孕妇。 店主让老公拍照留证据,女子还辱骂店主不会生孩子,还骂店主是见不得人的小三。店主很委屈,自己堂堂正正的开门做生意,和老公也是明媒正娶的,她凭什么这样骂自己? 女子到后面更加嚣张,她进屋拿来剪刀对着店主的老公要刺他,被店主老公抓住手腕,让她放下剪刀,她死活不愿意放。 后来店主被担架抬走送医治疗。妈妈心疼气愤,过来问女子为什么要打自己女儿?女子二话不说直接一巴掌打在妈妈的脸上。 报警后,警察说店主的伤残鉴定不达标准,这事要不了了之。店主觉得很气愤,自己因为她怀孕一直没还手,也没有碰她。现在被打了难道要不了了之?店主也想知道下次再遇到这种疯狂的人,要不要还手?还手算不算自卫?
所以白挨打了?不够刑事案件起码也是治安拘留吧!不了了之?
孕妇确实可以横着走,但是该有的赔偿你是一分都少不了,行政违法记录还是得有!
寻衅滋事,暴力影响营业,难道还不违法,警察已经渎职。
所以你不会叫几个人打回去?反正也不违法
警察不作为,可以直接举报投诉警察!
警察都告诉你了,打人不违法,懂了吗?
重点没有看到啊,这个孕妇拿剪刀要去扎人,这阵就是个转折点,他要是拿剪刀问我来,有捅刺的动作,直接上去就一个大飞脚,自主防卫,免于刑事处罚,免于民事处罚
电视剧照片也能拿出来编故事了
以暴易暴才是王道
剪刀都上手了,这是要杀人的节奏
傻逼啊,她拿刀了,直接揍回去
罚一千,关十天,仅此而已
直接举报警察不作为
怕毛线,她拿剪刀朝你冲过来了,还不还手,老子管她是不是孕妇啊,抄家伙
放屁呢不了了之,哪个警察敢这么讲?
既然那个不想活,那就成全了吧,得偿所愿,死得其所
拿剪刀时,就应一脚踢飞,没毛病
嫉妒
拘留孕妇,你也敢说。孕妇不座牢,不枪毙。
真如本文所描述,警方不立案就是有猫腻!
脑袋上一棍子,打死神经病
家里老人可以站出来
此事发生在何处?瞎编。
拍得这么清楚,各个角度都有,请问是谁拍的?
寻衅滋事
操蛋的很!
世界已经癫狂成什么样子了?
你看我打不打死她
山东那事这不就反噬了,随便打,最多拘留十天,当然了孕妇不用拘留,所以没任何惩罚
呵呵呵,要相信法律和警察
这就是青岛路虎女的恶劣影响的结果
都记住这张可恶的面孔,人面兽心,河南人的败类
一样的打!
什么最大?关系最大
我不信
这警察还能要吗?
一定要还手
哈哈,咎由自取
养条🐕吧,护卫犬那种,看那泼妇怕不怕
可以在小孩生后拘留!
等她下了崽儿,再收拾也不迟。
记得九十年代,深圳卖白粉的,好多都是孕妇,警察也没什么办法。
在店内即使打回去应该也属于保护自己的财产。
所以孕妇打砸东西不用赔的吗?超过一定数额是要负刑责的哦
干得好。不要打码!
怎么回事啊!又是漯河。漯河法院,需要好好的整顿了!
视频拍好了都。这还不打死她等啥呢。正当防卫而已。
警察也只是一份工作,你以为它正给你主持正义,要不然那么多结果正义是怎么来的。
就这孕妇估计是怀了个哪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