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饭还能这么吃?女人养了男友6年,双方分手后,男友软饭硬吃,直接起诉女友,分走女

靖儿谈谈 2024-09-26 18:56:36

软饭还能这么吃?女人养了男友6年,双方分手后,男友软饭硬吃,直接起诉女友,分走女友300万元财产。 (素材来源:某法院判决) 小雨与同居6年的男友小亮分手之后,小亮竟然将小雨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她名下的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位于北京,当时价值600万元,是小雨4年前购买的,登记在小雨一个人名下。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小雨是做生意的,由于有经营头脑,生意做的很不错。 男友小亮是小雨7年前认识的,此君家里有点钱,但不求上进,毕业之后一直没有找个正经工作去做。由于小雨做生意要长期住在天津,小亮就跟着小雨一起来到了天津。 平时,小雨就忙着公司里的生意,经常工作到很晚,小雨还为公司里请了几个员工。小亮偶尔帮忙在公司里做一些辅助工作。 小亮平时的吃穿用度基本都由小雨支出,因为小亮自己没有收入来源。当然,小亮认为这都是应该的,说自己在公司帮忙但没有拿报酬。 不过小亮的消费不低,小雨为小亮买了好几个名牌包包,一个就好几万。后来还买了进口豪华轿车给小亮开,大约60多元。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小雨说,小亮在家从来不做家务,都是小雨做家务和买菜做饭,小亮打完游戏就来吃。 是不是好奇他们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其实小雨5年前就和小亮谈过结婚的事了,希望两家一起出钱在北京买一套婚房。但不幸的是,小亮跟小雨说,他回家跟他妈说过之后,妈妈说要结婚可以,要买房没钱。所以,双方结婚的事情就耽搁下来了。 小雨想着,你不买,我自己买总可以吧。于是,小雨让自己父母出了50万,再从自己做生意的积蓄中拿了100万,凑了150万元的首付,贷款200万元,买了一套450万的新房子。这套房子只登记在小雨一人名下,贷款也是小雨一个人贷的,平时用公司里的收入还贷。到双方分手的时候,增值到接近600万。 双方相处6年之后,因为一些原因分手了。小亮就回了北京,小雨把60万的车送给了小亮,还给了小亮20多万。 但小亮认为,小雨名下的那套房子他也应该有一半的份额。原因在于,这个公司是二人共同经营的,所得的收益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房子又是双方共同收益购买和还贷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小雨认为,房子只登记在小雨一人名下,小亮从来不持有异议。何况之前小雨想和小亮共同出资购房,但遭到小亮拒绝,说明小亮没有共同购房意愿。至于说公司,本来就是小雨自己经营的,小亮只是因为和小雨谈恋爱,才来投靠的小雨,说的难听一点,小雨养了小亮6年。所以,房子是小雨一个人购买和还贷的,跟小亮没有关系。 法院怎么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存在同居关系,小亮明显不是公司员工,公司系二人共同经营,收益应当共享。该房屋又是主要用公司收益购买和还贷,因此小亮应当具有份额。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小雨所有,小雨补偿小亮房屋折价款300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 关注@法财君 ,带您了解更多实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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