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交通局某女工作人员,着便装打网约车回家,快到目的地时突然“亮证”,说是要检查司机证件,其实就是想坐车“白嫖”,好在司机老道,指出该女便装单人“执法”不符规定,未达目的的该女恼羞成怒,回去一番“神操作”,便让平台把该车封禁了。这也彻底惹毛了网约车司机,他先去了交通局举报,该女各种狡辩,然该女的行径,行车记录仪已铁证如山,此事经网络曝光后,让该女工作人员的丑行彻底“原形毕露”。 舆情发酵后,更让人看不懂的是合肥市交通局的回应处理,先是声称此女“理论上不具备执法权力”,后经调查情况属实,承认该女“不当执法”。对于这样一起典型的公职人员“知纪违纪,公权私用,打击报复”的恶性行为,既严重损害了公务人员形象,也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和声誉。而该局“轻拿轻放”,仅给予了该女“警告处分,调离岗位”的“微处理”。试问,在重拳反腐风头正劲、网络监督无所不在的今天,首先想问问该女,是谁给你的胆子,谁给你的权力,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为所欲为?其次想问问交通局,该女“不当行为”,是仅此一次,还是经常有之?性质和影响如此恶劣,处理“轻描淡写”,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