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公安处有一个干警,姓王,走路有点拐,大家背后都叫他“王拐子”,时不时拿他开玩笑。 原来,他是一个领导的亲戚,刚从车间调到公安处的时候,配发了一把五四式手枪,他每天拿着把玩。后来又配发了六四式手枪,他本来不够条件,只有处长政委副处长才配发,但是他通过关系软磨硬泡,也换上了六四手枪。 六四式手枪小巧精致,他拿着爱不释手。有一天,他把子弹上了膛,临时有点事忘了退膛,也没有关上保险,就把枪插进枪套里了。再掏枪的时候,不小心触动了扳机,突然手枪走火了,子弹打在他的大腿上,还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肌肉和筋腱受伤,住了好几个月才出院。 大家都说,六四手枪威力小,如果换作五四式手枪,这么近的距离打在腿上,最次也是粉碎性骨折,那就彻底终生残疾了。 参加工作这么多年,尤其是枪支上交统一保管以后,除了有一次单位组织实弹射击以外,我已经十多年没有摸过枪了!特别是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更不想因为一把枪给自己找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