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郭有庆妻子不幸离世,由于房子只有妻子的名字,郭先生想将这套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不料,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居然要求他必须出示妻子的非婚生子女证明!郭有庆气得当场脸都红了! 郭有庆的生活本该平静度过晚年,却因妻子的离世而陷入一场意想不到的困境。夫妻俩多年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如今成了他心头难解的结。 这套位于城市东郊的两居室小公寓,承载着郭有庆和妻子张秀英近三十年的美好回忆。 当他们终于攒够了首付,兴高采烈地签下购房合同时,两人都已年过五十。那时的他们满怀憧憬,期待着能在这个温馨的小窝里安享晚年。 "秀英,你看这阳台,正好可以种些花草。"郭有庆还记得当时自己兴奋地对妻子说。张秀英则笑着回应:"是啊,我还要在厨房挂个小菜园,咱们以后就能吃上自己种的蔬菜了。" 十八年过去,他们的愿望大都实现了。阳台上摆满了各式盆栽,厨房的小菜园里青葱翠绿。然而,命运无常,张秀英在去年冬天突发心梗离世,留下郭有庆一人独守这满是回忆的小屋。 然而,就在郭有庆试图平复心情、继续生活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困境降临了。为了确保自己能合法继承这套夫妻共同财产,他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行政程序,谁知竟遇到了"无非婚生子女证明"这样荒谬的要求。 郭有庆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公证处,心里想着不能这么麻烦。毕竟,那套房子是他和妻子多年来省吃俭用、辛苦积攒才换来的共同财产。 他的手里紧握着一叠文件,包括妻子的死亡证明和他们的结婚证,认为这些足以证明他继承房产的合法性。 然而,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当工作人员翻开房产证时,郭有庆注意到对方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心里突然涌起一丝不安,但还是强作镇定地等待着。 "郭先生,"工作人员抬起头,公事公办地说道,"您需要提供一份'无非婚生子女证明'。这是程序要求。" 这句话如同一道惊雷,瞬间击中了郭有庆。他愣在原地,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工作人员,仿佛对方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无非婚生子女证明?"郭有庆喃喃自语,反复咀嚼着这个荒谬的词组。他的大脑飞速运转,试图理解这个要求的含义和目的。 这份看似不起眼的证明,却犹如一记重锤,瞬间击碎了郭有庆对体制的信任。他感到一阵眩晕,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旋转。多年来对政府部门的信赖,在这一刻土崩瓦解。 "年轻人,"郭有庆艰难地开口,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你知道你在要求什么吗?你让我怎么证明一个不存在的事情?" 工作人员似乎被郭有庆的反应惊到了,他也想理解这位老人。但踌躇半天还是说:"不好意思,先生,这是我们的程序规定。" 郭有庆感到一阵无力感袭来。他和妻子相守几十年,共同建立的家庭,竟然需要用这样一纸莫须有的证明来证实其纯洁性。这不仅是对逝者的不敬,更是对生者人格的侮辱。 郭有庆四处奔波,试图寻求解决之道。他走访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甚至求助于律师,却始终无法获得这份莫须有的证明。每一次碰壁,都让这位老人感到深深的无力和绝望。 就在郭有庆主动找到媒体,被媒体报道后,事态出现了转机。法院迅速做出反应,主动介入这一棘手案件。 法官们认真研究了郭有庆的情况,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们不再拘泥于条文,而是站在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灵活运用法律智慧。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郭有庆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继承权证明书。当这份凝聚着各方智慧和努力的文件交到他手中时,郭有庆老泪纵横。这不仅仅是一纸证明,更是对他与妻子几十年感情的肯定,是对公民权益的尊重。 这起事件的圆满解决,不应该成为故事的终点,而应该是改革的起点。相关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审视现有工作方式,简化不必要的程序,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同时,也要在保护公民隐私与权益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参考资料: 《20多年结发妻子不幸离世,婚内房产继承需要妻子无非婚生子女证明,丈夫:本来就没有,我咋证明?》——大象新闻
同学妻子因病去世。房产证上都有两人的名字,岳父岳母都有继承权,导致了好多麻烦事,哎,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