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吉林,一男子携带46公斤黄金去加工首饰,没想到在半路被警察拦阻,陷入司

怪兽瞎蹦跶了 2024-09-27 17:36:48

2002年吉林,一男子携带46公斤黄金去加工首饰,没想到在半路被警察拦阻,陷入司法迷局,从莫名拘留到黄金被扣,再到反复翻转的判决,13年里被判4次有罪,又4次改为无罪,最终发现黄金早已被私自变卖!   信源:中国广播网2015-02-05——吉林警方回应查扣46公斤黄金:处理确实违规   在90年代末的吉林当大多数人还在为柴米油盐发愁时,有一个叫老于的商人却已经看准了黄金市场的潜力。   1995年他毅然决然地将全部积蓄投入到了黄金生意中,这个决定堪称慧眼如炬,很快老于的金店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在吉林省遍地开花他也因此成为了当地有名的"黄金小龙头"。   命运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2002年的一天当老于带着46公斤黄金准备去加工厂时,突然被警方拦下,理由是他没有"个人买卖黄金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老于如坠冰窟。   "我经营金店这么多年,各种手续都齐全,为什么突然就成了非法经营?"老于百思不得其解,更让他困惑的是,同行们也都没有这个所谓的"个人许可证",为什么偏偏只抓了他一个人?   尽管老于据理力争但最终还是难逃被拘留的命运,那46公斤黄金也被警方扣押,就在他以为自己要在铁窗中度过余生时,命运又跟他开了个玩笑。   半年后国家出台新规定,明确表示个人经营金店是合法行为,老于重获自由但他的心里始终惦记着那批被扣的黄金,要知道在当时,46公斤黄金的价值相当于十套北京的房子,这几乎是老于的全部身家,他怎能轻易放弃?   于是老于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找到相关部门申请归还黄金,法院给出的回复却让人哭笑不得,因为黄金是在新规定出台前没收的所以不能归还。   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让老于更加困惑,既然国家已经允许个人经营金店,为什么他又成了违法分子?如果真的违法,为什么又不予惩罚?   从2005年到2015年整整十年时间里,老于经历了无数次的判决反转,有时被判无罪有时又被认定有罪,有时被释放有时又被关进监狱,   每当他想要讨回自己的黄金时,就会被以各种理由搪塞,这期间老于从一个风光无限的金店老板,沦落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后来得知当时那46公斤的黄金在收缴后不久就被卖出了。   老于并没有放弃他的坚持不懈终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说:"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维权之路,更是整个社会法治进程的缩影。"也有人表示:"老于的经历告诉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勇气和毅力,但最终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最终在2015年1月当地警方终于同意赔付384万元,这是2002年46公斤黄金的市价,但是,13年过去黄金价格早已翻了好几番,老于再次提出异议要求按照当前市价赔偿。   在2015年5月相关部门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决定,直接赔付老于46公斤黄金,这个决定不仅为这桩持续13年之久的案件画上了句号,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进步。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老于的案例正是这一法律条款的生动诠释。   这个案件也让我们想起了另一个类似的事件,2008年四川一位农民因为在自家地里挖出了一块金子,被当地政府以"非法采矿"的罪名拘留,这位农民同样经历了长达数年的维权过程,最终在2013年获得了无罪释放和赔偿。   在面对不公时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同时也警示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谨慎、公正,只有每个公民都勇于维护自身权益,每个执法者都恪尽职守,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这13年维权之路不仅是一个普通商人的个人奋斗史,更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它揭示了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展现了在公众监督和舆论压力下,法律制度的自我完善能力。   法律的进步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努力,它不仅仅是对老于个人的一次正义回归,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一次重要推动,我们期待在未来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到更快、更公正的解决,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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