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协同,立案4起,#余姚市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

心动在宁波 2024-09-28 14:16:45

【强化执法协同,立案4起,#余姚市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 】 近日,余姚市临山镇文化站长在巡查中发现,临山镇临城村租户安装了2个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文化站长立即将排摸表上报余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将这一线索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协同指挥-抄告抄送给了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八条和第十六条规定,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安装及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性及后果,对当事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并作出警告,没收当事人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装置。此次联合检查有利于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协调联办机制,共同维护广播电视传输秩序。 自8月20日起,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发动属地乡镇(街道)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境外电视管理和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平安整治行动和“扫黄打非”文化市场检查,组织广电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所消防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开展地毯式摸排,向出租户告知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危害,警示他们不再使用,当事人自行拆除,拒绝配合拆除的,上报网格事件,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强制拆除并没收,共计立案查处4起,其中临山镇3起,牟山镇1起;共收缴非法接收设施设备4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强化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协调联办机制和执法协同,通过“联合会商”“协查协办”“案件移交”“抄告抄送”的数字化应用,畅通基层向上协作渠道,提升“一支队伍”融合度,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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