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男子承包山地,花三年时间,终于看到1300棵芒果树硕果累累。但山路不

广瓦下州 2024-09-29 20:23:52

四川攀枝花,男子承包山地,花三年时间,终于看到1300棵芒果树硕果累累。但山路不通,芒果无法销售,男子贷款凑了7万元,把1米宽的山路拓宽到3.5米。这一举动,却遭到举报,森林警察对男子做出罚款4万多、恢复原状的处罚。男子不服,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令人唏嘘。

(内容来源于网络)

张大罡骑着摩托车,把家乡前后的两座山都察看一遍,他发现,这里的土质非常适合种植芒果。

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这两座山头承包下来,种上芒果树,几年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收入,发财致富指日可待。

张大罡原本就是一个农民,随着孩子上学,家里的开销越来越大,他也不得不来到城里打工赚钱。

风吹日晒,每天辛苦不说,老板还不按时结算工钱,这逼着他寻找其他出路。

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大罡发现卖芒果很赚钱,他花钱向果农请教芒果种植的技巧。需要什么样的土质,如何育苗,灌溉,杀虫…张大罡学的很仔细。

学完以后,他经过考察,挑中了村里两个山头,用打工积攒下来的钱承包了这些山地。

随后,他又购买树苗,精心的栽培了三年,芒果终于开始挂果。

这三年,他把所有的心血和希望全部投入这片芒果地,虽然花光了继续听,也没有任何收入,但他坚信,芒果一熟,他的一切辛苦也都值得。

闻着满地的果香,张大罡的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再过几天,芒果就可以销售了。

万万没想到,对接芒果收购商时,张大罡又遇到了难题。

芒果个大味美,很多收购商都喜欢。但一提到运输问题,大家都是直摆手,再好的芒果运不到市场都是白搭。

原来,张大罡只顾着如何种植芒果,却忽略了运输问题。

从芒果地到山下的这段山路,只有1米宽,三轮车都过不去,更别说大货车了。

要是雇人搬运,那成本太高,效率还低下,张大罡几乎赚不了什么钱。

要致富先修路,张大罡此刻才深有体会,他决心把路拓宽,确保大货车可以上去。

修路前,张大罡挨家挨户走访了需要占用土地的这些村民,征得同意后,张大罡就开始着手修路。

这三年,他早已口袋空空。为了修路,只能找亲戚借了2万,又找银行贷款了5万元,一共凑了7万元。

两天时间,曾经1米宽的山间小道就变成了3.5米宽的大路,大货车也可以直接开到果园,运输芒果下山。

路通了,芒果生意自然不用说,订单也签了不少。

正在张大罡高兴的时候,几个森林警察找上门来。

警察表示,他们接到举报,张大罡破坏林地,违规修路,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经过现场勘察和测量,警察认定张大罡修路没有向林业部门申请和报备,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违规占用土地面积2000多平米。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大罡对这一事实也供认不讳,因此,森林警察对他做出罚款40000多元,并在半个月内把路恢复原状。

铲路容易,恢复原状那可太难了,再花十几万也不一定能完成。再说了他这已经是贷款修路,哪里还有钱把路再修回去,更没钱缴纳罚款。

这条路就是他的发财路,现在一纸处罚决定,就要断了他的财路,还给人活路吗。他自己贷款修路,这对村民也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凭什么处罚他。

张大罡好说歹说,森林警察就是不撤销处罚。

他没办法只能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张大罡表示,他自己掏钱修路,没有侵害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更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应该处罚。

当初他也求助过镇政府,但政府无动于衷。他修路不仅方便他卖芒果,更是方便村民出行,利于村里的发展和建设。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样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违反法律规定,政府不褒奖就罢了,凭什么罚他。

2、森林警察表示,张大罡修路不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经是违法行为。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需要运输芒果,可以理解,但这不是违法占用林地的理由。张大罡不经审批,也不报备,擅自修路的证据确凿。

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罚款40000多,在法定裁量权范围内。

3、法院这样判决。

森林警察在审理过程中做出让步,表示可以保留已经修好的这条路,但40000多的罚款必须缴纳,这是他们最后的底线。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其实,张大罡的行为并没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只是没有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完全可以批评教育一下,但森林警察就是不愿撤销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森林警察的处罚合法合理,张大罡擅自修路确实违法,依法驳回了张大罡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张大罡限期缴纳罚款,修好的这条道路予以保留。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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