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了以命抵命!”北京,一6岁儿童,被13岁男孩,活活掐死,投入枯井。因为凶手

我来侃社会 2024-09-29 21:27:21

“大不了以命抵命!”北京,一6岁儿童,被13岁男孩,活活掐死,投入枯井。因为凶手未满14岁,所以只被收容教育3年,并向死者家属赔偿15万。岂料,凶手家长不但不赔钱,还洋洋得意:“3年就出来了!”死者的母亲痛苦不已,将复仇的目光望向了凶手的姐姐,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

2005年12月,北京郊区,年仅6岁的成成,在外出游玩的过程中,被一位13岁的男孩张小玉活生生掐死!更残忍的是,成成死后,他的尸体居然被随意丢弃在了村边一口废弃的枯井中。之后,凶手便当做无事发生一样,继续冷静玩耍!若不是有村民口渴前去打水,这起令人气愤的案件根本不会引人注意!

案件一经公开,瞬间震惊了整个小镇,人们无法理解,13岁的小男孩怎么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但正所谓“天网恢恢”,在警方的努力下,2006年1月3日,法院对枯井抛尸案给出判决:由于张小玉未满14岁,根据法律规定,他只能被收容教育3年。但逝者已逝,为了弥补张小玉的过错,张家理应赔偿李家15万元精神损失费。

庭审结束后,李成成的母亲韩浪崩溃大哭,声嘶力竭的诉说着判决的不公:“我的儿子才6岁啊!他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这样被夺走了生命。可凶手却只要待3年,依旧可以出来继续过他的生活,这公平吗?”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张家人虽然表面上同意了判罚,背地里却一直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歉意,不仅一分钱不赔,反而在庭外洋洋得意地说:“才3年而已,很快就出来了,我们才不会赔钱呢,那个傻孩子就该死!”

这句话如同一把尖刀,深深刺痛了韩浪的心。2年前,她就和丈夫离婚了,独自一人带着孩子讨生活。可以说,儿子是她目前生活的唯一希望。可现如今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尸骨未寒不说,凶手还叫嚣不愿赔偿,这谁能忍?

从那天起,韩浪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她整日以泪洗面,无法接受儿子离世的事实。甚至每每想起当时的庭审结果,都始终无法释怀。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的内心充满了仇恨和愤怒。“既然法律无法给我们公平,那我就自己来讨回公道!”韩浪在心中暗暗发誓。

就这样,她辞去工作、卖掉房子,开始频繁在张家周围出没,仔细观察张家每一个人的行动轨迹。小到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大到什么时候出门,她都一清二楚。慢慢的,她将复仇的目光投向了张小玉的姐姐张晴晴,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作为张家长女,晴晴刚上大学,人美心善,对外界没有丝毫防备,完全可以算得上是韩浪复仇的不二选择!

就这样,在2006年11月25日,韩浪跟踪张晴晴上了公交车。当张晴晴快要到达目的地时,韩浪站了起来,快步走过去,眼神中充满了决绝。

“张晴晴!”韩浪大喊一声,趁着对方看自己的功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早已准备好的浓硫酸泼在了晴晴身上。霎时间,晴晴被灼烧得发出阵阵惨叫,捂着脸倒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她的皮肤在硫酸的腐蚀下冒着白烟,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车上的乘客们惊恐万分,有人赶紧报警,有人试图帮助张晴晴。但反观韩浪,却呆呆地站在原地,脸上露出冷酷的笑容。她抬头大喊:“儿子,我终于给你报仇了!”说罢,就继续静静地,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很快,警笛声响起。警察赶到现场,立即将韩浪控制住,张晴晴也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张晴晴的面部、双上肢、双大腿等部位都遭到了严重烧伤,全身烧伤面积高达15%。最可怕的是,她的容貌已经被永久毁坏。

当韩浪听到这个消息时,她露出了释然的表情,喃喃自语到:“这就是他们应得的惩罚!”

但善恶到头终有报,当地法院经过调查,认为韩浪的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她不仅伤害了张晴晴,还危及了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因此,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者36万元!

宣判后,韩浪失声痛哭:“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是我无法忍受那个杀害我儿子的凶手逍遥法外······”

至于张晴晴的父母,却只能默默咽下这份悲痛和愤怒!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人同情韩浪,认为她是被逼无奈;也有人谴责她的行为,认为以暴力报复暴力只会让悲剧继续。而对于张晴晴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噩梦。她不得不面对被毁容的现实,艰难地重建自己的人生。可以说,这个案件,就像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提醒着人们: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它只会带来更多的伤害和痛苦。只有宽恕与和解,才能真正打破仇恨的循环,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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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29 23:50

    看到最后才发现又是一碗毒鸡汤[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