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贵州一男子路过某楼盘,发现门口广告牌,宣传1块钱抽奖活动,便交了1块钱,岂料,竟意外抽中特等奖,一套价值43万的房子!开发商说要等楼盖好了才兑现,可楼盘封顶后,又说奖券已过期,不能兑奖了,男子暴怒,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信息来源:石家庄普法,2022-08-31,《贵州男子中奖1元换购43万的房子,开发商后悔,法院怎么判?》 11月16日,贵州惠水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人气,推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促销活动——"1元抽奖购房"。这个活动一经推出,立即在当地引起轰动,无数市民蜂拥而至,其中就包括了我们的主人公金儒刚。 金儒刚是一名来自外地的打工者,经过多年打拼,终于在惠水站稳了脚跟,有了稳定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正当他考虑要不要在当地买套房安家时,这个"1元抽奖购房"的活动恰好出现在他眼前。 抱着试试运气的心态,金儒刚交了1万元认筹金,参与了抽奖。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竟然真的抽中了特等奖——一套价值43万元的房子! 当场,开发商热情洋溢地恭喜金儒刚,还邀请他上台领奖,大肆宣传楼盘质量和公司信誉。金儒刚喜出望外,当即与开发商签署了获奖协议书。 不过开发商的态度很快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起初,他们以楼盘还未封顶为由,要求金儒刚耐心等待。金儒刚虽然心急,但也理解开发商的难处,便按照销售人员的建议,耐心等待。 时间一天天过去,半年后楼盘陆续交付,但金儒刚的房子仍然遥遥无期。他多次前往售楼处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总是模棱两可。一年过去了,眼看其他业主都已经入住,金儒刚的房子却还是没有着落。 就在金儒刚即将失去耐心时,开发商突然改口,声称金儒刚的中奖券已经过期,不再具有兑奖效力。这一变卦彻底激怒了金儒刚。他这才意识到,开发商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兑现承诺,只是一直在拖延时间。 2016年4月6日,金儒刚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在庭审中,双方就合同效力、活动合法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开发商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两个主要论点:他们声称金儒刚没有在规定的7天内兑奖,因此奖券已经失效; 然会他们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称这种超过5000元的抽奖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整个活动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面对开发商的狡辩,金儒刚的律师也不甘示弱。他们出示了金儒刚与开发商的通话录音,证明是开发商一直在拖延兑奖时间。他们还强调,即便活动违法,责任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让消费者来承担后果。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了有利于金儒刚的判决。法官认为,虽然抽奖活动可能存在违法问题,但金儒刚与开发商签订的获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开发商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在1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金儒刚,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然而官司的胜利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在执行判决的过程中,开发商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金儒刚先行缴纳近10万元的各项税费,包括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和高达85703元的偶然所得税。 对此,金儒刚表示强烈不满。他担心一旦将钱交给开发商,对方可能会再次食言。 双方就税费缴纳问题再次陷入僵局。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妥协:金儒刚同意将契税交给开发商代缴,但坚持要在开发商陪同下自行到税务机关缴纳偶然所得税。 经过近两年的艰难周折,金儒刚终于在2016年11月1日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房子钥匙。这场"1元购房"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大多数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认为这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网友评论说:"这判决太解气了!开发商不讲诚信,就该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也有一些网友对此事持不同看法。 还有网友担忧这种判决可能会影响未来的促销活动:"以后开发商会不会因为这个案例,不敢再搞大额促销了?对我们购房者来说,可能会少了很多优惠。" 法律界人士则从专业角度发表了看法:"这个案例说明,即使是看似'荒唐'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也会予以保护。这对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契约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有市民从更深层次思考这个问题:"这个案例反映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乱象,一套房子的价值真的能在1元和43万之间如此悬殊吗?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