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事业极成功,可他在家庭经营上却遭遇了很多困窘。他在处理家庭问题上,至少可以给世人两个大教训。 第一个教训:不要在经济上毫无底线地帮衬兄弟姐妹。 鲁迅15岁丧父,此后他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从小失去父爱的鲁迅,很心疼两个年幼的弟弟。所以,他一直在经济上帮衬两个弟弟,甚至有大包大揽的嫌疑。他安排弟弟前往日本留学,不仅负担他们全部留学费用,还把他们的一切可能的问题都解决了。 他并不知道:自己为弟弟们如此付出,只会让他们觉得“被哥哥帮衬”是理所当然,他们对他没有丝毫的感激之情。 鲁迅在北大做教授,且在文坛有了些名气后,第一时间在北京八道湾购置了一套豪宅,随后,他将母亲、弟弟一家全接来,并把最好的房子全留给了弟弟们。此时,他的大弟弟周作人已经在他的帮衬下进入文坛,且能赚到一些稿费,可每个月的生活开销的大头,一直是鲁迅负担。 鲁迅甚至把自己的钱,全部交给弟媳羽太信子打理。 人都说“升米恩、斗米仇”,当弟弟一家习惯了被帮助,习惯了伸手就能获得时,他们会拼了命地想要榨干你,亲情也很快会变味。 后来的鲁迅和弟弟的关系,竟因为弟媳的挑唆而有了裂缝,弟弟周作人还因一件小事给他递交了《绝交信》。付出如此多,却得到如此结果,鲁迅气不打一处来,他一气之下带母亲和妻子朱安搬出了八道湾。结果,弟媳竟在他搬走后回来取东西时,和他大打出手。 帮弟弟帮到这种凄惨境地,鲁迅免不了怀疑人生。但他始终把兄弟反目的背后缘由归结于琐碎,而并没有站到大面上,从规律的角度审视一切。实际上,任何无休止地在经济上帮助兄弟姐妹的人,最终都会得到一窝白眼狼,而极少有其他结果。 鲁迅“兄弟反目”悲剧给世人的启示是:兄弟可以帮扶,但仅限于急难时。若兄弟姐妹不论买个什么都要找你拿钱,那你一定要警惕,因为这往往意味着:你们的关系已经陷入了可怕的“升米恩、斗米仇”的模式中,若不赶紧挣脱出来,最后一定会反目成仇。 第二个教训,父母老了,不要替兄弟姐妹尽孝。 鲁迅家里明明有三个儿子,可老太太鲁瑞的衣食住行等,竟全由鲁迅一人操持。为何,无非是鲁迅觉得自己最大、经济条件也最好、能力也最强。 从头到尾,照顾老太太鲁瑞生活起居的,就是鲁迅的原配朱安,而负责所有开销的,则是鲁迅。至于大弟弟大弟媳、二弟弟二弟媳,压根儿没管过母亲一丁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周作人和弟弟周建人根本就不把赡养母亲当成自己的事了,但他们却把妻子一家照顾得极好。 鲁迅以一己之力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时,从来没想过:身为儿子的大弟弟和二弟弟,也有赡养母亲的责任。而这种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任何外在条件无关。 换句话说,哪怕你身无分文,该你为父母做的,你也一样不能少。外在条件,不能成为你拒绝赡养父母的借口。 对于任何人而言,孝道不尽,责任不承担,不说有报应,得不到好报是一定的。要知道:世界的尽头往往是善恶。 另一方面,尽孝完全依靠家里的某个子女,若该子女经济境况出现问题,或者遭遇不测,那又该如何?这往往意味着父母的晚景将会很凄惨。从这个角度而言,一人尽孝不等于间接害了父母吗? 拿鲁迅来说,鲁迅1936年,即55岁那年就英年早逝。此时的鲁瑞体会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与此同时,她还面临养老无依的问题。她去问二儿子要钱,不用说,遭拒。最终,还是鲁迅同居对象许广平再度承担起了给老太太经济支援的重任,大儿媳朱安继续承担照顾她饮食起居的重任。 在尽孝这个环节做得并不好的周作人,其结局果然不好。周作人后来沦为了汉奸,晚年靠吃臭豆腐和玉米糊过活,特殊年月,他连一张床都没有,始终睡在厨房的一个板子上,他最终在贫病交加中死在了那块板子上。死状很不好看。 如此,也难怪与鲁迅同为北大教授的季羡林,会特别郑重地给世人忠告说:“人永远不要去帮兄弟姐妹这‘两种忙’,哪怕关系再好也不可以,这并非薄情,而是有远见!一是替兄弟姐妹尽孝;一是无底线帮衬兄弟姐妹。” 为什么不能帮这两种忙,鲁迅的结局是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