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女士在今年的1月份就曾经联系过我,说自己要离婚,咨询了我一些问题 ,给她分析了以后,她说要考虑考虑。
在今年的九月份,就是前几天她说考虑好了,执意要起诉离婚。
两个人已经分居两年多,自从生了孩子以后,双方也从未有过夫妻关系,逐渐的感情就淡了,女方遇到什么事也没有跟男方分享的欲望,两人没有共同语言
我说男方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而且对孩子也好,让女方赖女士再沟通沟通。
可赖女士 去意已决。
只能尊重。
纷纷扰扰,很难择一人终老
经济飞跃年代 ,世事变幻莫测,人的心也浮躁。
许多事许多感情,欲说还休。
人的痛苦分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疾病,一种是心灵上的离别。
爱过,恨过,体面分手 ,祝原被告双方幸福,安宁。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真的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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