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6岁男子每月挣5000多,国庆放假7天,他却收到8个结婚请帖,比他假期还

史涣评案 2024-10-02 10:16:35

湖南,26岁男子每月挣5000多,国庆放假7天,他却收到8个结婚请帖,比他假期还多,他每人随了600元,一共4800元,等于这个月,他都给别人打工了,把他心疼够呛。网友:没事!等你35岁以后就少的多了,40岁以后白的就多起来了。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 当黄斌收到第一张国庆结婚喜帖时,他对亲戚朋友的婚礼,在心里是祝福的。 同时,他也感慨,人家都喜结连理了,自己未来的那一半,竟然还不知道在哪儿? 看来,自己得加把劲了,毕竟26岁了,青春一晃就到头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再不积极主动一点,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就得孤独终老了。 可当他收到第二张结婚喜帖时,就发愁了,自己到底参加谁的婚礼?关系都差不多,去了这家,那家就得挑理,但他又没分身术。 当他接到第三张喜帖时,直接惊呆了,怎么大家都要结婚?还都选在国庆节,他不仅心疼份子钱,更没时间,礼到人不到,好像有些失礼。 再说了,三场婚礼,工资干去一半,真是心疼人,自己结婚不知道猴年马月呢,一时半会收不回来。 等黄斌接二连三收到8张喜帖,他整个人都懵圈崩溃了,现在不是参加谁不参加谁婚礼的问题了,是心疼自己钱包的问题了。 他一共就放7天假,竟然接到了8张喜帖,我滴个神呀,就等于他这个月的工资,全变成了礼金,一分钱都不剩不说,还可能得拉饥荒。 毕竟随礼得看亲戚朋友,如果参加朋友婚礼,得随大流,其他朋友给了1000,你给999.9都不好看。 亲戚更不用说了,不但要随大流,还得看亲疏程度,按照现在的行情,少了拿不出手,还被主家背后戳脊梁骨。 黄斌手里紧握着8张鲜红的请帖,每一张都是精心设计的邀请函,邀请他参与一场场幸福的见证。 可在他看来,那一纸薄薄的喜帖,就好像有千斤重,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他就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每月领着五千多元的工资,没有兼职,更没有灰色收入,工资虽然不多,但省着点花,他在这座小城里过得还算安稳。 国庆前夕,同事们都在兴奋地讨论着假期的旅行计划时,他却陷入了礼份子的焦虑中。 八份婚礼请帖,如同八座山,压得他呼吸困难。 这些请帖,有的来自多年未见的老同学,有的则是平日里关系不错的朋友,有的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这可怎么办呢?黄斌思来想去,决定每家随600元,这个数字很吉利,自己的工资也能包住,就不用借钱了。 但即便如此,8份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起码他下个月就要吃泡面了。 黄斌叹了口气,拿起一瓶啤酒,一仰头咕咚了半瓶,下个月连喝啤酒的钱都没了。 其实,他不是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是舍不得那点钱,只是没钱而已。 他这月工资,还没捂热乎呢,就快没了。现在举办婚礼,怎么不管关系好坏,都要给别人发喜帖呢?如果是他都不好意思这么做。 父母劝他,别想太多,他这个年龄,正是人情往来最多的时候。等过几年,他结婚了,这些钱自然就能收回来了,赶紧抓紧找个女朋友吧。 其实,普通人吧,没必要交友这么广,钱没了不说,也没点自己的时间了,好像活着就是参加这些可有可无,与己关系不大的活动,累不累?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结婚不管是谁,随便乱发喜帖,确实挺让人反感。 《民法典》的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婚礼请帖与份子钱的关系中,虽然请帖本身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合同,但发送请帖和接收请帖的双方都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行事。 发送请帖的一方应真诚地邀请对方参加婚礼,并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情况;而接收请帖的一方,在决定是否参加及份子钱数额时,也应根据自身能力,和与邀请者的关系合理判断。 如果邀请者滥用请帖,如广泛邀请关系疏远的人以谋取份子钱,则可能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2、参加婚礼,是人情往来,也是一次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虽然婚礼请帖与消费行为有本质区别,但在婚礼请帖的情境中,可以理解为被邀请者,有权了解婚礼的相关信息,如时间、地点、规模等,以便做出是否参加的合理判断。 3、别打肿脸充胖子,关系没那么好,应该拒绝参加婚礼。 《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邀请者不应滥用请帖,给被邀请者造成不合理的经济负担;被邀请者在决定份子钱数额时,也应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与邀请者的关系,避免盲目攀比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社会应该倡导健康、理性的人情往来观念,减少因婚礼请帖引发的经济压力。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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