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出轨的代价!福建厦门,一已婚男到女子家中约会,当两人发生完关系躺在床上时,结果房门突然被女子丈夫打开,男子因担心挨揍,于是便从4楼的窗户爬了出去,结果一脚不慎踩空坠了下去当场死亡,事发后,男子家属将对方告上了法院索赔124万元,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本文主要参考信源:枣庄网警.福建厦门女子下班后带男性朋友回家,到情人为她租住的房子里约会,两人赤裸身体躺在床上休息.2024年8月4日)
事发地点是厦门市某小区的一栋公寓楼,38岁的陈先生与35岁的林女士(化名)在这里幽会。两人都已婚,却背着各自的配偶发展了不正当关系。那个夜晚,他们如往常一样在林女士家中约会。然而,命运却在此时跟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就在两人温存之际,林女士的丈夫突然提前回家了。门外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瞬间惊醒了屋内的两人。林女士慌乱中撒谎称自己不在家,拒绝开门。她的丈夫却听到了屋内的动静,开始猛烈敲门。
陷入绝境的陈先生,在极度恐慌中做出了一个致命的决定——他选择从五楼的窗户逃生。也许是酒精影响了判断,也许是求生本能蒙蔽了理智,这位商界精英竟然认为自己能够安全脱身。然而,现实是残酷的。陈先生一脚踩空,从高处坠落,当场丧生。
这起悲剧震惊了整个小区,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陈先生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将林女士及其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巨额赔偿。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陈先生的家属认为,如果不是林女士邀请陈先生到家中,如果不是她的丈夫突然回家,悲剧就不会发生。他们坚持认为,林女士对陈先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该为这起意外承担责任。
然而,法院的判决却出人意料。法官认为,陈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选择与有夫之妇发生关系,选择从窗户逃跑,这些都是他自主的决定。虽然结果令人痛心,但责任不应由他人承担。
这个判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也有人同情陈先生的家属,认为应该给予适当补偿。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
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维护,面对诱惑时更要保持理智。同时,在处理突发情况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切勿铤而走险。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关键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这起悲剧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也让更多人认识到了忠诚和责任的重要性。它警示我们:一时的冲动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处境,都要珍惜生命,理性行事。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对此,大家怎么看?
摔死活该,色胆包天,竟然跑到别人的家去做这出格的事。
凡是奸夫自己摔死或被杀,捅死自己负全责。在此为这个法官点赞!!
摔死不是自己负责吗?又不是本人推下去的
法官是高材生,正义的化身!
按死者家属的争辩意见是不是:以后强奸犯都可以在法庭大言不惭的辩解:如她不是走在马路上,如果她不是个女人,如果这个女人的衣服扯不破剥不掉,强奸就不会发生?……所以走在路上的女人要承担这起意外的强奸责任……
那三姐应该判通奸罪坐牢,
有了点钱就作死,不作不会死
死不足惜
开房不行吗?非得去自己家里。
就这还商界精英?房都开不起
死了还有让家人成为“笑柄”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抠鼻][抠鼻]
真牛,用点钱开房都不至于被抓奸
这家属脸都不要了,对方男方绿油油的怎么样都是正常反应,还要人赔偿
商界精英
性别反转,假如爬窗的是女人,会这样判吗?
活该
野男人犯错自己摔死了肯定不用赔的,还有离婚因为女方出轨得少分财产并受到了道德审判!
结婚有没有代价?这代价说不清的
奸夫家属应该挂牌游街
情夫见老公回家,应躲在卫生间。情人就拉老公去主卧室,情夫就可快速离开。
总算见到了一个公正的判决。王浩之流的法官应该都退体了。
房子是死者租的,😁
总算有了一个满意的判决。王浩之流的法官应该是退休了。
女的自己去陪葬 和男主无关
商界精英?却是一个乱家奸夫
干嘛不来问老子借点钱去开房?后来这女子呢?
如果罗老师去辩护得话,会判他们夫妇故意杀人
死得其所
妈的,估鬼也风流了,死前半小时还嘿嘿爽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