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了龙王庙!”宁夏固原,辅警带醉酒朋友去宾馆住宿时,老板以醉酒人员不得单独

雪峰说法 2024-10-03 08:37:23

“大水冲了龙王庙!”宁夏固原,辅警带醉酒朋友去宾馆住宿时,老板以醉酒人员不得单独住宿为由拒绝,辅警打电话报警后,和赶来的民警发生冲突,后民警将辅警带走调查,并以妨碍公务为由拘留10天,辅警被单位解聘后诉至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为由,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案例来源:原州区法院) 明楼原来是名辅警,事发当日凌晨1时许,明楼带一名醉酒的朋友,到一家宾馆登记住宿,宾馆老板以醉酒人员不能单独住宿,如要住宿需要人员陪同为由拒绝办理。 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后,明楼拨打110报警,民警处警后,明楼要求办理住宿,并要求处警民警进行处理,处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让明楼更换宾馆不要闹事。 明楼便大声让处警民警解释,“我哪里闹事了?是否存在打砸行为?你要是解释不清,就将我用手铐铐走!”处警民警口头警告一次让明楼配合后,便用手铐将明楼铐住。 明楼被铐住后,大声要求处警民警出示警察证,处警民警以身着制服为由未出示警察证,并口头警告3次,让明楼配合工作。 后处警民警向明楼使用警察催泪喷射器,并将明楼带离宾馆,当天,警方以明楼拒不配合处警人员工作,阻碍执行职务为由,将案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经快速办理程序调查处理,警方当天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明楼拒不配合工作,并对处警人员进行辱骂,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决定给予10日拘留,并于当日移送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明楼被支队解聘,事后明楼不服,认为行政处罚无事实依据、办案民警处警程序违法,要求予以撤销,并提出如下理由: 第一,民警处警程序违法。 事发当日1时许,明楼带朋友到固原市某宾馆登记住宿,宾馆老板不予登记,明楼便打12345电话投诉,12345客服答复让明楼拨打110报警解决,明楼便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没有第一时间出示警察证,民警用手铐将明楼铐住后,明楼明确要求民警出示警察证,民警没有理会明楼的要求。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4条,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本案中,派出所民警不出示警察证,在当事人要求下,仍未出示警察证,程序明显违法。 且人民警察法第2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本案出警民警身穿制服没有警号,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处罚理由与事实不符。 首先,明楼并没有不配合处警人员工作的情形,此案发生系宾馆经营者无故拒绝客人入住,明楼为维护入住者合法权益选择报警。 民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明确要求明楼具体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民警要求明楼从事什么具体行为,何来明楼不配合工作? 其次,民警对明楼等人和宾馆经营者产生的分歧,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便要离开,明楼叫住民警要求民警把话讲清楚,民警应当讲清楚事情该如何处理。 民警不但没讲,还把申辩的明楼视为不配合工作,强行带上手铐后,让明楼配合工作,明楼明确表示我配合工作,并站在原地未动,民警明显属于违法办案。 最后,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出,虽然明楼说话声音有点高,但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脏话,没有辱骂处警人员,被告认定明楼辱骂处警人员没有依据。 经济开发区分局辩称,能够认定明楼确实存在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在接处警视频进度条1分58秒至2分10秒处,能够清晰听到明楼辱骂民警,并让民警将其铐走的相关事实。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1.从案件事实方面看。 首先,明楼作为报案人,有权要求处警民警处理其与宾馆老板之间因登记住宿发生的纠纷,被告处警后认为明楼存在辱骂民警及阻碍执行职务的情形,但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 明楼被采取手铐措施后,大声要求处警民警出示警察证,依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关于执法证件使用的规定》,即使处警人员身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也应当将证件打开出示,故明楼要求出示警察证的行为不属于阻碍执行职务。 2.从办案程序方面看。 该案采用的是快速办理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0条,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程序。 本案中,明楼自始至终不认可自己存在违法行为,按照上述规定,不应当使用快速办理程序,被告亦未征得明楼的同意使用快速办理程序。 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不得因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被告在对明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处罚前告知程序,被告辩称其依据快速办理程序进行过口头告知,明楼对此不予认可。 综上,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故判决予以撤销。对此你怎么看? 果麦 法治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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