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没领证,分手了,需要退彩礼吗?

航程没说法 2024-10-03 12:13:30
2018年3月,王先生和张女士经介绍人介绍认识,确立关系后并同居。2018年11月,双方订婚,王先生向张女士家支付彩礼20万元。2019年2月,双方在王先生老家举办了婚礼,但因各种原因,并未领取结婚证。同年,张女士怀孕,并于次年生下儿子小王。 有孩子后,两人因为种种观念多次产生争执,最终导致关系破裂无法修复。俩人决定,与2022年分手,儿子归王先生抚养。分手后,王先生要求张女士归还彩礼,但张女士拒绝退还。 那么,这种情况下彩礼应该退吗?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之一。 但是王先生和张女士按照当地习俗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四年且育有一子,虽未领取结婚证,如果仅是简单的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为理由要起女方返还全部彩礼,则显然是不公平的。 所以张女士是否需要返还彩礼,返还多少彩礼,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育有一子的情况、彩礼数额、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