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辨信定论》
愿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愿,人之所有,而多有未发,未发之前泛滥零散,清心之本少有之一,其一视之为愿。然,多有希望,参差相较,择其茂长者,视之为愿,相较其适度者,视之为愿。总其种种,心源向上,乐善广博,和乎中道,清明人格,此视之为实愿。
实愿发起,天地相应,同道频呼,信力智导,躬身力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灯火阑珊!有人常言信念曲线!
单愿之秀,众愿之合,大愿广众,同道之应,同道相助,同道护愿,自然单导入航,加速度兮,大发!后言之,人之向愿无愿不及!
大鹏一日同风起,
扶摇直上九万里!
辨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一分为二,对立统一,整体局部,皆以辨识而得清。
欲有其辨,先有其理,如伯乐相马,胸有成竹,心中有数,自有分别。辨之其分,界理之始。
道通为一,总归其理,万事万物之象征抽象为一理,而思辨之果,规律辨道。此之为总分之总。
道之化形万物,而各有属性,界线归导,归类别格,此之谓总分之分。
细分之等列,多言三品,上中下。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品九等。
好坏之分,优劣之差,均由一界理而分别。无理之辨,诡辨之辨,均为自未清而蒙识之尘迷。自是非辨。
此时,再谓之辨,无非两法。一由心之心法,一由客之理法。类之心学、理学之辨。此取明类义理不作细探。
心学之辨,为心象之分别。
理学之辨,为数理之分析。
盖问,声色之辨?声色转化道之初,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心之色象,理之声音。数之声理,情之心象。声起象缘,声玄于天,象包物质。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曰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曰大。其大无外,其小无内。
辨之声色之和,近于同道。由一推二,由二算三,排演而称之为推理。子贡闻一知三,颜回闻一知十。此之谓然。
辨之规律,一二三四五之条例,九九八十一之那由他律!
辨者:
一二三四五,
九九八十一。
四五之条理,
那由他之律。
李宗吾之总归于我,我执之法,万物一马!
辨!
尧帝君天下之心罪归之于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
辨!
信定
实践是鉴别真理的唯一标准。辨真信深,量变质变之理。量变质变之攻守。发愿之向攻,信心之成守。信之基础视之谓定。推之公道,此理依然。盲从为迷信,固执为痴定。前言:人之所迷惑,往往是目标。七分是目标,三分的灵活。死定的七分目标,活来的三分灵活。进可攻退可守,进退有余,不能陷在一个局面,所谓我执迷一物。需志通透,设变致权。最后再说,有些事能成就坚持,有些事亡失就要不执迷。对己修心修身,己外齐家治国兼爱天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