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女子和男子相亲后,女子就住到相亲对象家里,并开始同居。刚开始的几天,他们相

乐菱看趣 2024-10-05 17:53:03

辽宁一女子和男子相亲后,女子就住到相亲对象家里,并开始同居。刚开始的几天,他们相处得还算不错。但是到了第七天,男子觉得两人感情挺好的,就想和女子有更进一步的关系。女子却坚决不同意,还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调查了一番,觉得小伙子没做什么违法的事,就没立案。 但女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不甘心,又把相亲对象告上了法庭,想要对方赔偿自己9000块钱的精神损失费。法院审理之后,觉得女子没提供什么证据证明相亲对象真对她做了什么伤害的事,所以就没支持她的诉求,判决女子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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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6 17:05

    好算计好计谋这次法院怎么不判女人诬陷罪

  • 2024-10-07 11:03

    住到人家屋里了,还不让碰,养你不如养头猪

  • 2024-10-08 08:26

    这女人是个贱人,是个畜牲

  • 2024-10-09 11:26

    每天好几次的上床服务费总该给的,上街找个站街也是要给钱,

  • 2024-10-08 17:53

    管吃管住,男人每天还要支付将近一千三百元,这个女人目的性很强啊,还好法官没有支持这个女人的想法[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