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杭州武林门外,有两个寡妇共同抚养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每天在市场上卖角黍。城里有个叫潘三的无赖,看上了男孩项上的银锁,诱骗他到水阁,指使妻子用衣服蒙住男孩的头,然后将孩子勒死,把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水中。 两个寡妇找不到儿子,于两天后向县令报告,却因没有任何证据而作罢。 寡妇家中有一只黄狗,那天跟着男孩出了门,它独自回来后,对着寡妇狂吠不止。当时寡妇正为失去儿子而痛哭,没有理会黄狗。 后来黄狗咬着两个寡妇的裙子,一个劲地好像要扯着她们出门,两个寡妇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就跟着狗出门去,直接来到潘三的家。到了他家门外水边,狗跳进水里,叼出了一只鞋。 寡妇一看到就哭了起来说:“贼人果然杀了我的儿子。”邻居们听到哭声都聚集过来,将情况报告给县里。 县中典史到了,命令人下水打捞尸体,尸体的面容仍然清晰可见。一经审讯,潘三就招供了。男孩死的那天是康熙丁卯年五月初三,这起案件发生在大赦之后,他们夫妇俩按法律被判死刑。
很久以前,杭州武林门外,有两个寡妇共同抚养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每天在市场上卖角
水殿风凉有墨
2024-10-05 18: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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