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57岁母亲来到儿子店里,要求儿子给自己100万,买断母子关系,儿子苦笑:母

岔气查理 2024-10-06 00:44:15

湖南,57岁母亲来到儿子店里,要求儿子给自己100万,买断母子关系,儿子苦笑:母子关系是断绝不了的,自己给母亲租房子,给她生活费,已经仁至义尽了。女儿也说:我刚生完孩子,就凑了10万给母亲,半年都没有,母亲就败光了,她会买4000元一件的衣服,我连200都舍不得。

(来源:寻情记)

王雯雯刚生完孩子没多久,母亲吴丽非但没有照顾她,还天天找上门来,要求女儿给她生活费。

王雯雯烦不胜烦,丈夫陈平安慰她:破财消灾,把钱给岳母吧,我们也过几天安静日子。

两人一咬牙,凑了99050元给母亲,加上母亲账户里原本有的1万多,母亲手上有11万多。

母亲居住的出租房是哥哥付的房租,平时的生活开销,哥哥也会负担一些。王雯雯想着,这一次母亲总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吧。

可没想到,仅仅半年过去,母亲再次找上门来,说自己身上只剩下15块钱,连吃饭的钱都不够了。

这一次,王雯雯说什么都不愿意给了,可母亲却说既然女儿不孝顺,那么女儿就应该把这么多年的抚养费,上大学的费用全部给自己,双方两清。

看着母亲说出如此绝情的话语,王雯雯顿时泪流满面,自打自己记事起,母亲就自私、霸道,从未考虑过别人的感受。

只要有任何地方不如母亲的意,他们就会被母亲责骂。

自己第一次高考失利,母亲对自己辱骂,还说自己只配去做不正经的工作。自己被母亲打击的体无完肤,没有走歪路,都已经是奇迹了。

自己好不容易大学毕业,有了好工作,找了对象,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可母亲却还在苦苦相逼。

她知道母亲会去买4000元一件的衣服,可自己连200都舍不得。

吴丽承认自己拿10000元去买了衣服,可她却说这钱既然女儿给了自己,那就随自己怎么花,女儿管不着。

王雯雯无语了,除了对自己这样,母亲对大哥的做法,更是让人心寒。

见跟女儿沟通不了,吴丽又带着调解员来到儿子的店里,怒斥儿子对自己不管不顾,坏了良心。

儿子王建文看到母亲的到来,满脸的苦笑,母亲年纪轻轻就不工作了,吃的用的,都是自己和妹妹在负担。

自己除了给母亲承担房租,还每年给母亲20000元生活费。可母亲并不知足,多次到自己店里闹事。

母亲要求自己给她100万赡养费,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母亲就在胸前挂上牌子,在市场游街,说黑心老板,不赡养母亲。

更加过分的是,母亲还诅咒自己活不过30岁,并把小便泼在自己身上。

王建文说自己和妹妹摊上这样的母亲,活到如今,有如今的成绩,别人都说是奇迹。

母亲到店里多次闹事后,自己整整10多天,吃不下睡不着,整个人暴瘦,公司业务也出了差错,接连赔钱,亏损了几十万。

可吴丽却接过话语,说儿子是不想给赡养费,才故意说赔钱的,这公司开的好好的,怎么可能赔钱呢。

王建文只能苦笑,说起母亲对自己的不信任来,他说母亲曾经想买一件皮草,自己觉得母亲不适合穿皮毛,就给她买了一件4000多的皮衣。

可母亲却说这皮衣顶多只值几百块钱,直到需要去保养时,店员告诉她,补一个小洞需要800,她才相信自己给她买的是好的皮衣。

王建文说本来母亲是在自己家里带孩子的,可母亲实在太强势了,黑的说成白的,孩子的性格也受到了影响,他们才给母亲租了房子,让她单独居住的。

他们也建议过母亲,把老家的房子重新装修一下,让母亲回家居住,可吴丽却说儿子这是甩包袱,她才不愿意跟窝囊了一辈子的丈夫在生活再一起。

自始至终,她就没有瞧得上老王,结婚时,吴丽家的条件,比老王家好多了,自然,她对老王只有嫌弃,没有关爱。

两人一旦发生争执,吴丽就会把自己的娘家姊妹们叫过去撑腰,如此一来,她在家里就养成了说一不二的霸道性格。

见儿子不愿意松口,吴丽又说:自己要继续住在城里,儿子要像以前一样,每月给自己2000元赡养费。

可王建文早已经看穿了母亲的做法,即使自己答应母亲的要求,每月给她2000元生活费,母亲过一段时间,又会过来要2万、20万……

王建文希望母亲退一步,回老家居住生活。可吴丽却坚持要求儿子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双方不欢而散。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王建文兄妹对母亲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养老,也不是狮子大张口,父母要多少,就给多少,还得根据子女的条件和当地经济水平等多方因素来决定的。

另外,对于吴丽主张的断绝母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母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具有天然的、不可割裂的属性,这种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因此,吴丽要求儿子给付100万赡养费,断绝母子关系的要求并不合理。

都说母慈才子孝,家和万事兴,作为母亲,应当体谅儿女的感受,替儿女着想,而不是把儿女当作自己的提款机。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