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结婚后,拒绝与丈夫行房,第二天就和丈夫分居。分居1年多后,女子起诉离婚

青山吃瓜瓜 2024-10-07 11:17:21

上海,女子结婚后,拒绝与丈夫行房,第二天就和丈夫分居。分居1年多后,女子起诉离婚,丈夫得知后却恼羞成怒,将妻子带到出租屋强行发生关系,次日,逃离的妻子,立马报警,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2008年,金女士(化名)的婚姻噩梦始于父亲一纸婚书,这个本该给女儿幸福的父亲,却为了利益,强行将女儿嫁给了家境优渥的孙先生(化名)。 金女士百般不愿,泪洒婚礼现场,但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身为女儿的她只能收起眼泪,忍痛接受这份婚姻。 新婚之夜,金女士态度坚决地拒绝了丈夫的亲近,她心如死灰,完全无法接受这个陌生男人的触碰,孙先生满怀欲望,却在洞房夜"直挺挺"睡到天明,他的自尊和占有欲受到了严重打击。 从此,这对貌合神离的"夫妻"走上了分居之路,金女士将自己关在房内,不肯与丈夫同床共枕,孙先生则在外人面前维持夫妻恩爱的假象,内心却积压着怒火。 他无数次央求妻子履行"夫妻义务",却始终得不到回应,金女士曾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脱这段无爱的婚姻,但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了她的起诉。 绝望中,金女士想继续申诉,却被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打断了计划。 孙先生受到朋友怂恿,认为妻子必须"服从"丈夫的性要求,他将妻子骗至出租屋,以丈夫的名义,行暴力之实,金女士拼命反抗,却敌不过男人的蛮力,她的贞洁,在那一夜被撕得粉碎。 第二天,金女士逃离魔窟,向警方报案,孙先生被迅速逮捕归案,面对警察,他仍理直气壮地声称妻子应当无条件"服从"丈夫。 法庭上,孙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和妻子行夫妻之实,不能算是犯罪,法官却指出,只要是违背了妇女医院,不管对方是否是丈夫,都已经构成了犯罪! 最终,孙先生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的判决捍卫了个人尊严不受侵犯的基本人权,向世人宣告:个人的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无权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即便双方名义上是"夫妻"。 婚内犯罪入刑,彰显出法治保护个体权益的决心,为婚姻中弱势的一方撑起了一片天。 婚姻从来就不应是谈判桌上的筹码,而应是爱情的升华,唯有双方本着平等互爱的精神,以真心呵护对方,婚姻才能绽放出最美的色彩。 交易式的婚姻,只能是昙花一现,埋下祸根无数,唯有将个人意愿置于金钱利益之上,用理性维系爱情,婚姻的神圣殿堂才不会被亵渎。 在后金钱时代,我们应该用文明和法治守护婚姻的尊严,摒弃陈腐观念,树立男女平权的进步思想。 以法为盾,捍卫个人自主不受伤害。将婚姻视为灵魂的契合,而非肉体的交易,唯此,婚姻才不会沦为牢笼,爱情之花才能常开不败。 信息来源:环球网 2020-10-12 《结婚两年拒绝同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法院判了》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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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8 15:17

    花了钱却找了这样的老婆,那是祖坟的烟窗给堵了,倒了八辈子的血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