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女子醉酒后,到足浴店按摩放松,万万没想到,男技师趁着女子休息的时候,直接脱掉女子的内裤,触摸女子的私密下体。 (来源:百姓关注) 李婷(化名),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在闲暇之余,她喜欢叫上几个朋友,一同喝酒放松。 每次醉酒之后,为了醒酒,也为了缓解身上的疲劳,她都喜欢和闺蜜一同去足浴店,做个SPA按摩服务。 事发当天,李婷和朋友一阵胡吃海喝以后,众人原本各自散去回家,结果一人提出最近新开了一家足浴店,提议去放松放松。 “那就去呗!”听到有人提议,李婷没有任何的犹豫,说罢就和闺蜜一同前往。 几人来到足浴店以后,服务人员显得非常热情,立刻进行了安排。 李婷被服务人员带到了一个单人包厢内。李婷称,当时虽然选择了一名男技师,但因为比较困,就告知暂时不需要按摩,一切等她睡醒以后。 按理说,李婷是花钱来享受服务的,男技师应当遵循李婷的规定,可万万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令李婷追悔莫及。 按照李婷的说法,当时她正在睡觉中,突然感觉到有人正在触摸她的隐私部位,她吓得醒来后才发现,男技师早已脱掉她都内裤,伸出了咸猪手。 李婷又气又怕,她愤怒的斥责男技师离开后,直接报警求助。 男技师自知难逃法网,只得如实陈述了涉嫌的违法事实。而后,警方依据查清的事实,对男技师做出相应的处罚。 但李婷认为,男技师作为足浴店的工作人员,做出这样可耻的行为,与足浴店脱离不了干系,故足浴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足浴店则认为: 首先,男技师的违法行为,已经超出了工作的范畴,所以与足浴店没有关系。 其次,男技师现已被足浴店开除,李婷应当是找到男技师赔偿,而非足浴店。 最后,李婷索要的赔偿数额过高,无法满足。 最终,李婷因为赔偿数额,与足浴店协商不一致后,选择通过媒体曝光了此事,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现在的社会,去足浴店按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恐怕是男技师思想不正常,所以才做出了如此出格的事。 也有网友称,女生去这种场所,有可能的情况下,还是叫女性技师,男性技师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无疑,网友对此事的分析不无道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又该如何评价? 第一,男技师未经李婷允许,触摸她的隐私部位,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第二,虽然男技师的违法行为,已经超出了日常工作的范畴,但并不意味着,足浴店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事实上,从李婷来到足浴店的那一刻起,就与足浴店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无论是基于双方的合同关系,还是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足浴店都有义务,保障李婷基本的人身安全。 可现在的情况是,足浴店因为对员工的管理不当,导致李婷的人格权受到了侵犯,那么当然,足浴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生这样的情况,已经对李婷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故李婷不仅可以索要治疗费等费用,还可以额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技师终究是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女子在足疗店休息时遭男技师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