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男子骑着自行车,晃悠在繁华大街上,突然几个民警拦住他,要他出示自行车凭证,男子慌了,说租来的车哪里有凭证,他们不信,就将男子带回去询问,结果证实男子自行车是借来的,男子出来后,对此事耿耿于怀,便冲进民警办公室,连伤10人,导致6名民警去生命。 信息来源:环球网,2008-07-08,《沪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情 回应坊间四大传闻》 2007年10月5日晚上8点半左右,28岁的杨某骑着一辆租来的自行车,在上海闹市区的街道上悠闲地穿梭。当他行至芷江西路和普善路口时,突然被几名正在设卡检查的警察拦下。 警察要求杨某出示自行车凭证,但杨某解释这是租来的车,没有凭证。警察随即要求杨某出示身份证,但杨某拒绝配合,坚持认为警察无权查看他的证件。双方就此展开了长达40分钟的争执,引来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最后警察将杨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和核实,警方确认了自行车确实是杨某租借的,于2007年10月6日凌晨2点将其释放。 本该到此结束的小插曲,却在杨某心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他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内心充满了愤怒和怨恨。回到北京后,杨某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上海警方投诉,要求惩处当事警察并赔偿他的精神损失。但是他的诉求并未得到满足。 随着时间推移,杨某的怨恨与日俱增,并开始策划一个疯狂的报复计划。 2008年7月1日早晨,杨某再次来到上海。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T恤,背着一个看似平常的帆布包,神色平静地走在街头。然而他的包里装着自制燃烧瓶、匕首、榔头和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 9点40分,杨某来到了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政法大楼附近。他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注意后,迅速从包里掏出燃烧瓶,朝大楼西侧的花坛扔去。火光冲天,浓烟四起。 趁着保安和警察忙于灭火之际,杨某戴上防毒面具,悄无声息地潜入了大楼。他的眼神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手中紧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杨某如同一个冷血的杀手,在大楼内疯狂行凶。他先是在一楼大厅袭击了毫无防备的值班警察,刀刀见血,招招致命。警察们甚至来不及反应,就倒在了血泊中。 杨某并未就此停手,他继续沿着楼梯向上攀爬,在9楼、10楼、11楼接连作案。每到一层,他都会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警察。狭窄的楼道成了他的杀戮场,警察们在猝不及防之下纷纷倒下。 最终在21楼,几名警察合力将杨某制服。当他被戴上手铐时,杨某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仿佛完成了某种使命。这场持续不到一小时的袭击,造成了6名警察死亡,4人重伤的惨剧。整个上海市乃至全国都为之震惊。 在随后的审讯中,杨某表现得异常平静,甚至带着一丝得意。他坚称自己的行为是为了"讨回公道",丝毫没有悔改之意。2008年10月20日,上海高级法院对杨某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说:“警察虽然有权,但也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尊重群众,这也是对自己的保护。随意得罪无辜群众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还有网友说:“警察发现无证驾驶、车辆来源不明,扣押当事人进行调查,无不妥之处,至于扣押期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无法评论。” 更有网友评论道:“在法与理之间,只要不违法,情理范围还是人性化为妥,你不人性化无情相待,某种意义上与公无功,与私无德,职业操守德为先法为王。”这起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它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理性沟通,用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最后让我们永远铭记那些在这起悲剧中失去生命的警察们。他们用生命诠释了责任和担当,他们的牺牲将永远被铭记。愿逝者安息,愿生者珍惜当下,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是不是在询问中出现了其它状况?
杨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