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玩大了!”安徽,一45岁女子找了个牌友当情人,2人秘密交往几年。这天,他

运良说是非 2024-10-09 10:55:52

“这女人玩大了!”安徽,一45岁女子找了个牌友当情人,2人秘密交往几年。这天,他们在车上约会,不料,女子情绪太过激动导致脑干出血死亡。事后,女子老公将情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98万,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王琴上班期间,丈夫蔡伟从不会给她打电话。可这天,蔡伟却突然打电话向妻子寻求帮助:“老婆,我闯下大祸了。你赶紧帮我想想办法吧!” 王琴耐心询问是怎么回事? 听完整个人都傻眼了,尽管她气到抓狂,可事态紧急,她压根没时间生气。 紧接着,王琴拨通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号码:“你老婆现在有生命危险,你赶紧到医院来一趟吧!” 可惜,陌生男人的老婆并没有抢救过来。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死者李晶是一个家庭主妇,一双儿女听话懂事。丈夫收入不菲,李晶每天除了带孩子,就是逛街打牌,跟朋友们在外面玩耍,这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舒服。 旁人都羡慕李晶有福气。 可她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总觉得这日子太过安逸,缺少了一点激情。内心蠢蠢欲动的她,在打牌的时候跟能说会道的蔡伟总是眉来眼去。 两人眼神碰撞过几次后,某天打完牌,他们非常有默契一同去了宾馆,玩起了成人游戏。打从那以后,这两人就一发不可收拾,但凡有机会,就绝不会错过。 也不知道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好,还是两人的配偶对他们太过信任,他们这种见不得光的感情维持 了几年,都没有一个人发现。 就在他们沾沾自喜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段不光彩的感情暴露在阳光下,李晶还为此丢了性命。 蔡伟和李晶因为某些外在原因,连着一个月都没有机会玩耍。这天,他们终于有机会约在一起,还没去宾馆,他们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蔡伟将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然后他们就在车里忘情搂抱在一起,或许是李晶太过激动,又或许是车内空气不够流通,办完事后,李晶突然感到一阵眩晕。没过多久,她就倒在蔡伟怀里失去了意识。 这可把蔡伟吓坏了,他急忙替李晶穿好衣服,送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小诊所。医生见李晶情况危急,劝说蔡伟送去大医院。 蔡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惊出一身冷汗,担心李晶万一出什么事,自己就说不清楚。于是,硬着头皮,让自己的老婆联系李晶的老公陈山。 得知真相的陈山既愤怒又悲痛。李晶抢救无效去世后,陈山认为蔡伟没有尽到救助义务,而且此事都是蔡伟而起,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各项费用98万余元。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家属认为蔡伟没有尽到法定的救助义务,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蔡伟和李晶在车内发生关系,导致李晶犯病。 此事跟蔡伟存在因果关系,因先行行为引起当事人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者是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 在家属看来,如果蔡伟发现李晶不对劲,第一时间送到大医院抢救,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而他前前后后耽误了一个多小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家属认为蔡伟赔偿98万合情合理。 2、蔡伟认为此事跟他无关,他已经尽到了最基本的救助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蔡伟提供了去小医院就诊的资料,他发现李晶不对劲后,并没有放任不管,而是第一时间送医院。小医院拒收之后,他又立即想办法联系李晶的家人,并一同将她送去大医院,在整个过程,他都有积极救治。 另外,警方也证实,李晶在患有高血压的情况下,因情绪太过激动诱发脑干出血导致死亡,本质上跟蔡伟并没有关系,因此警方没有立案处理。 3、家属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蔡伟尽到了最基本的救助义务,李晶需要为她自己的死承担主要责任。 李晶作为一个已婚女人,明知道自己有高血压,不能太过激动,却还不顾个人健康在车内跟情人发生关系,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蔡伟在已婚的状态下,背叛婚姻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判决蔡伟承担15%的责任,赔偿家属14.4万元。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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