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1916-1940),原名李秀若,女,福建龙溪县人,中共党员。
幼年侨居印度尼西亚。
1929年回国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
1933年冬,就读上海爱国女中,积极参加学生抗日救亡运动,参加了共产党人领导的“抗日救亡青年团”,写下“甘愿征战血染衣,不平倭寇誓不休”的誓言。
1936年李林来到抗日救亡运动的中心北平,考入北平民国大学政治经济系。
她如饥似渴地阅读马列主义著作,积极参加各种抗日救亡活动,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同年12月12日,北平学联为抗议国民党政府在上海逮捕救国会“七君子”事件,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示威游行。
李林担任民国大学游行队伍的旗手。面对警察的暴力阻拦,她告诉护旗的男同学说:“如果我倒下了,你们要接过去,红旗绝不能倒!”
不久,李林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年底,李林 响应中共北平市委的号召,奔赴太原,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举办的国民师范学校军政训练班,接受军事训练,任特委宣传委员兼女子第11连党支部书记。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坚决要求到前方杀敌,被派到大同,任牺盟会大同中心区委宣传部部长,后随晋绥边区工作委员会到雁北抗日前线,宣传和组织工人、农民、学生参加抗日武装。11月,任雁北抗日游击队第8支队支队长兼政治主任。
1938年春,改任整编后的独立支队骑兵营教导员,率部驰骋雁北、绥南与日伪军作战,屡建战功。
阎锡山曾亲自派人向她施以威逼和利诱,李林不为所动,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凛然正气。
1940年1月任晋绥边区第11行政专员公署秘书主任,不久当选为边区行政公署行政委员会委员。
1940年4月,日伪军集中1.2万兵力,对晋绥边区进行“扫荡”。
为掩护机关和群众突围,她不顾怀有3个月的身孕,率骑兵连勇猛冲杀,将日伪军引开,自己却被围困。
26日,在身负重伤后,仍英勇抗击,毙伤日伪军6人。
被日伪军包围后,她宁死不屈,将最后一发子弹射向自己,壮烈牺牲,年仅24岁。
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从延安发来唁电,对李林的革命生涯给予高度评价,称她“不仅是女共产党员的光辉模范,而且是全国同胞所敬爱的女英雄”。
中共晋西北区党委机关报《新西北报》发表社论,称赞李林是“中国民族英雄的最光荣典型”。
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唯一的华侨抗日女英雄。
2009年9月10日,李林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致敬李林同志!缅怀李林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