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不要埋怨任何人!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认为马路上和街面上的停车位都是公共资源,不应该圈起来收费。圈起来收费是一部分既得利益者所为,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社会上的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实际工作者,总是需要有人管理的,要不就会造成混乱。 前几天,互联网上有一则消息,甘肃张掖有一车主,在国庆节前把车放在一免费的停车场,过完节后才发现车子已被交警拖走了。消息一出来,很多人同情车主,认为交警的做法有些过分,不应该在未通知车主的情况下将车拖走。 同时,有一部分网友猜测,可能是因为车子占用车位时间过长,引起前来办事人员的不满,才报警让交警把车拖走了,要不然,谁会平白无故的拖走一辆车?还要出拖车费。 今天,交警的回复来了,果不其然,事情正如一部分网友所猜测的,车主刘先生9月12日已经将车停在这里,直到10月1日还未开走,快20天了,天啊,简直将这里当成了自己家的停车位。 如果我们平时仔细观察一下,凡是免费停车的地方,一般都有几辆僵尸车,长期停在那里,有的都可能面临报废。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乱占车位的现象发生,提高车位的利用率,适当的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因为要收停车费,就要增加设施,增加人员,这些都会产生费用,那么这些费用怎么处理?那就是停车费。取之于停车位,用之于停车位,也无不可。 当然,收取的费用应当合理,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不能漫天要价。 我们看看部分网友的看法: 优雅屠夫 收费车位就是给这些人逼出来的,一停一个月都不走。 重庆空了吹 如果该车位有《临停车位》告示,拖走无可厚非,如果没有,就是执法程序瑕疵! 静水流深6888 赞 对于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不容忍,支持张掖交警的处理结果。 Aarhat 这种长期占办事用公共停车位的人,该罚!是正常人都干不出这种事! 开朗溪水SY 根据通報内容,该车长时间占用公共车位,近二十天。停谁家门口都不能接受。支持执法行为。
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不要埋怨任何人!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认为马路上和街面
洛水愚不
2024-10-09 1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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