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年轻小伙醉酒后,花费800元,与一女子在酒店发生了关系,不料5个月之后,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0-09 18:27:50

湖南,一年轻小伙醉酒后,花费800元,与一女子在酒店发生了关系,不料5个月之后,警方突然通过转账记录找到了小伙,并认定小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理由是女子的年龄未满14周岁。小伙不服,他承认他具有嫖娼行为,但不承认知道女子的年龄,遂坚持不认罪不认罚。 (来源:大风新闻) 小伙名为小陈,28岁的年龄,尚未结婚,也没有女朋友,他的父亲陈先生称,小陈因为此事,现在仍然在看守所羁押。 按照陈先生的说法,小陈当时在一家酒店复习公务员考试。当天考试结束以后,亲戚看到小陈学习这么长时间辛苦,就在吃饭时,让小陈喝了酒。 醉酒后的小陈可能是出于对生活的迷茫,遂没有守得住底线,通过网络相约了一名女子进行不正当交易。 而这名女子,正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叶某! 叶某告诉小陈,她只有17岁,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 5个月之后,小陈早已将此事抛之脑后,却意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那么是叶某报警了吗? 显然不是,原来是一起特大的刑事案件,牵扯出了叶某,而后警方又通过转账记录,找到了小陈。 而像小陈类似的嫌疑人,还有足足27人。 陈先生认为,他的儿子嫖娼他认,但要说是构成强奸罪,他怎么都无法相信,现在案件尚未判决,小陈就已经被关了1年多,他会坚持为儿子鸣冤到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1、嫖娼只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如果只是认定小陈构成嫖娼,那么最多也只是拘留15日,并不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2、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愿,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与对方发生关系的行为。 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只有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才构成强奸罪,否则妇女自愿,是不宜评价为强奸行为的。 但需要注意!对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并不适用上述规定。 刑法明确规定,明知幼女未满14周岁,仍然与其发生关系的,纵使幼女自愿,同样构成强奸罪。 从中可以看出,判断小陈构罪的关键在于,他主观上是否明知小陈的年龄。 陈先生认为,叶某不仅隐藏年龄,还浓妆艳抹,小陈怎么可能得知对方的年龄?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所以我们无法得知司法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从而推定了小陈明知。 但显然!本案在能否推定明知上是关键,因为像小陈一样类似的嫌疑人还有27人,一旦定性失误,造成的影响将相当的大。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本案再度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洁身自好,否则终究是害人害己。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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