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7岁少年向他人借用轿车上路“兜风”,不慎出车祸,造成车辆及道路设施严重损毁。最终,因为14.9万赔偿款问题闹上了法庭,看法院怎么判! 去年10月,安徽无为市有个小伙子刘某,他手头有辆车,车子在他母亲周某名下。他把这辆车借给了朋友李某。 李某拿到车没两天,又把车转手借给了17岁的王某。王某一听能开车出去玩,兴奋得不得了,立马就开车上路“兜风”去了。 可谁曾想,这“兜风”兜出了大问题。王某开车的时候,一不留神就撞上了路边的隔离花坛和路灯,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 车子被撞得七零八落,连路灯都被撞坏了几个。好在,车上的人都没事。 这事一出,交警立马就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调查,认定王某要负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但问题来了,这车是周某的,王某撞坏了得赔偿。可是王某还是个孩子,哪来那么多钱赔?于是,这事就闹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王某是个未成年人,他根本没驾照,开车上路就是违法的。所以,他对这次事故要负主要责任。 但是,他毕竟是个孩子,得有人替他担着。这个人就是他的父母,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没看好孩子,让孩子闯了祸,自然得赔钱。 李某明知道王某没驾照,还把车借给他开,李某负次要责任。而刘某,他明知道李某也没驾照,还把车借给他,虽然他不是直接造成事故的人,但也得为这起事故买单。 最后,法院根据每个人的过错程度,判定了他们各自要赔多少钱。具体来说,王某要承担60%的责任,李某承担25%,刘某承担15%。 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定车辆损失共计14.9万余元。王某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赔偿8.9万余元;李某赔偿3.7万余元;刘某的母亲自愿承担2.2万余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借车有风险,借车需谨慎!特别是别随便把车借给未成年人或者没有驾照的人开。万一出了事,那可真是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