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罪了人!厦门鼓浪屿,男子带着女子进到店铺,想“白嫖”一套旅拍,店员不同意,男

小蚂蚁评事 2024-10-10 09:16:58

你得罪了人!厦门鼓浪屿,男子带着女子进到店铺,想“白嫖”一套旅拍,店员不同意,男子突然恼羞成怒,指着女店员吼道,“你们得罪人了。”“你们这是什么服务态度。我如果不把你们这个店搞倒闭,我是你养的。”说完男子就打电话,让对方根据“龙头路XXX号”调取店铺老板的信息。   (来源:极目新闻)   男子想“白嫖”一套旅拍,店员没有这个权限,自然拒绝了男子的无理要求。   按理说,这是可以预见的结局,男子不至于为此恼羞成怒,但男子可能有什么依仗,比如是某单位的执法人员,平时蛮横惯了,所以才有了接下来的一幕。   “你们得罪人了,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男子指着女店员吼道。   “你们这是什么服务态度。我如果不把你们这个店搞倒闭,我是你养的!”男子在店内放狠话,但这没有吓到女店员。   我只是个打工的,你这话能吓唬谁?女店员淡定地让男子不要对着她们吼,有事可以去找老板。   或许是因为落了面子,男子掏出手机打电话,让对方根据“龙头路XXX号”调取店铺老板的信息,继续叫嚣:“你信不信,我开单子罚死你。我随便给你找毛病,(把)店查封。”   这是10月6日晚上十点发生的事情,当天晚上警方、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到过现场。   对此,鼓浪屿管委会值班人员回复称,经初步排查,事发地确实在鼓浪屿龙头路的一家旅拍店,涉事男子并非鼓浪屿管委会的工作人员。涉事男子是否系鼓浪屿之外的公职人员或冒充执法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   事发后,网友高呼,希望不要官官相护,也希望厦门不是青岛,我们想要看看后续,这店铺到底有没有被罚死。   也有网友表示,肯定是体制内的人,应该还是个领导,要不然怎么查商铺的法人是谁?   具体什么情况,让子弹飞一会,我们坐等官方通报。   1、如果男子真是公职身份,那这事就大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冲正常营业的店铺叫嚣“你们得罪人了”“要把你们这个店搞倒闭”,严重影响了公职人员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公信力! 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注意,是说可以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不是说必须开除公职,也不是说必须降职,这个处分既可以是“罚酒三杯”,也可以是直接开除,以儆效尤。   具体怎么处分,要看当地有关部门的态度。   2、如果男子不是公职人员身份,应该予以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是一个兜底条款,主要评价无事生非、逞强惹事、随意殴打他人以及随意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   如果男子不是公职身份,在街上装大尾巴狼,威胁店铺“你们得罪人了”“要把你们这个店搞倒闭”,属于无事生非。 此时,警方应该介入,根据第26条的规定,给予男子相应处罚。   最后,现在连个小作坊都有人脸识别打卡,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都会收到警告短信,不可能查不到这男子是谁,我们先等子弹飞一会,看看是不是大鱼。 #护苗有我2024##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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