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社保导致单位被罚款的承担赔偿责任吗?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10-10 12:39:09
1)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得因双方或者一方声明而放弃。 2)关于单位未缴纳社保产生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3)司法实务中,员工签署了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声明或者承诺,事后又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谁承担问题,各地司法裁判不一:有地方以劳动者违反了诚信原则,从而判令劳动者承担。但也有地方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为由判令由单位全部承担或者与劳动者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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