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比亲情更重要?”河北,弟弟起早贪黑,给姐姐、姐夫策划账号,辛苦2年后,姐姐

豌豆大说法 2024-10-10 16:28:43

“金钱比亲情更重要?”河北,弟弟起早贪黑,给姐姐、姐夫策划账号,辛苦2年后,姐姐粉丝300多万,买房买车、还掉60万债务后,姐姐不想跟亲弟弟分钱,把他赶出团队,弟弟怒了,网上曝光了姐姐:“他们买车买房。把我踢出局!” 11月6日,林先生(化名)在网上曝光了自己的网红姐姐和姐夫,他没有想到,姐姐赚了钱后,竟然会这样对待自己。 想到几个月前,姐姐和姐夫对自己态度越来越差,自己在那个账号也分不到钱,林先生还是委屈不已。 2年前,姐姐和姐夫想要开账号做网红,但二人拍摄了好几天,还是没有起色,想到弟弟对短视频有些了解,夫妻俩找到了他,求他帮助他们做账号。 林先生到底是年轻人,他打量姐姐姐夫一圈后,决定开一个接地气的夫妻号,夫妻双方一起出镜,为了获得成功,林先生猛补课,还整理了好多资料,发给姐姐姐夫。 镜头前,他们呈现出来的内容、状态,甚至脚本,都是林先生熬夜写的。 之前二人结婚多年,但夫妻手中没有存款,还欠下了60万的债务,账号做起来后,林先生又给他们接到了不少广告,二人从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农民,翻身成了大网红。 紧接着,他们赚的盆满钵满,姐姐姐夫高高兴兴的把60万外债还上了,随后还看了一家人都满意的房子,又是装修又是置办家具,一家人欢欢喜喜搬了进去。 看到赚了钱了,林先生作为幕后人员,也想多些分成,没想到,他还没说几句,姐姐就翻脸了,觉得他根本没出过镜,账号能火,全是丈夫和自己的功劳,弟弟只是后台打杂的,能有他什么事? 嫌隙一生,他们和合作不下去了,弟弟离开了这个账号,自己重开,但还是没忍住,把他们这件事说了出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如果林先生所说的属实,运营账号作为幕后人员,还成功做成了这个账号,林先生确实功不可没,但姐姐和姐夫却称,他夸大了事实,并不是他们把他赶走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相关条款,故意散播他人瑶瑶,夸大事实的情况,会触发治安管理条例,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案件。 林先生姐姐的账号粉丝有300万,他自己的账号发布的视频,也在网上引起了轰动,林先生也应该为自己曝光的内容负责。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公那个人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如果影响过大,且涉案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诽谤罪。 因此,林先生在曝光时,也要注意甄别自己的所说,有没有夸大的部分,还要拿出真凭实据,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性。 林先生和姐姐姐夫一起做账号,如果他们签订了合伙协议,那他们之间就会构成合作关系,也会牵涉到相关的补偿。 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如果突然解散合伙,退出的合伙人,也应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份额,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因为解散,对他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赔偿。 但具体到本案,还不清楚他们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林先生拿出了自己经营账号期间,跟姐姐、姐夫的聊天记录,以及自己多次策划内容的文件。 这些虽然能证明自己在账号中的作用,但也不能表明是否是合伙人,林先生还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进行举证。 “亲兄弟明算账”不是一句俗语,而是现实的写照,亲姐弟本该是最亲近的人,却还是因为利益撕破了脸,弟弟能曝光出来,也是忍到极限,也不管姐姐的账号会不会塌房,大家都赚不到钱了。 他们愿意各退一步,多为对方考虑一点,也不会闹到这个地步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江北融媒2024年10月9日关于《300万粉丝博主亲弟弟控诉,自己帮他们做账号、变现、成为大网红,:他们买车买房,还清债务,把我踢出局》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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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0 19:49

    平时看到的不是伏地魔吗?这次居然反转了

  • 2024-10-10 19:58

    什么伏地魔,什么父母无情,网上的东西当故事看就好,现实有,但没那么多,印象中是一老保安被人几百块骗去录节目,还上电视,他不知知,是老家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才发现,录的是连儿媳的底裤都要他洗,儿子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