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利好传来!
就在刚才,北交所发布公告称,将从严打击惩处违规减持行为。北交所称,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过程中,接盘方若出现违规动作,将会给市场造成一定压力,必然会引发市场关注。分析人士认为,及时出台类似的公告会给市场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避免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
北交所公告
今天,北交所公告称,近日,北交所发现个别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自大股东处受让股份后,短期内卖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北交所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相关投资者实施公开谴责并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等监管措施。同时,北交所将有关线索移送证监会,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据《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股份减持的制度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减持规则
去年,中国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等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等。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加大对关键少数减持行为的监管力度,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北交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于去年9月26日发布实施。
本次规则修订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一是明确不得减持情形,传递从严监管信号。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存在亏损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市场表现、经营业绩绑定,防止随意套现走人,引导其注重经营质量,积极维护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保留适度盈余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暂不将减持限制与分红情况挂钩。
二是细化具体执行标准,便于理解执行。规定破发、破净不得减持情形的具体计算标准及判断时点,明确受限减持方式和减持时间区间,以便市场参与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因误读规则导致的违规行为。
三是明确特殊主体比照执行的口径,防止监管套利。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照执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执行,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根据规则,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其他主体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通过北交所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在首次大宗交易卖出或向北交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手续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指引第四条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市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大企业,而是卖出企业套现。
怎么吐出来的让他们怎么再吃进去,对于违规上市公司老总按照减持金额十倍罚款[敲打][敲打]
迟啦!早就套现走佬了!![得瑟]
禁止原始股东减持其股票,禁止原始股东出借和抵押贷款,转让的原始股东股票只能分红不得流通,即原始股东的股票永远不得上市交易,只能分红。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排队上市,只有这样上市融资才能真正为企业扩大生产和增加盈利能力服务。而不会成为大股东集资造富(暴富)的机器!
减持多少,那么分红也应该分多少,把企业利润分进去,否则不能减持。
我都觉得无聊,还在那吹,这次就是让减的,如果,
顶格处罚,50万
已经逃跑了
为何上交深交所不指出不允许违规减持,也应该做,刹住减持风
还是转融通继续了[呲牙笑]限售股正常卖出去了[呲牙笑][呲牙笑]
没有看到减持是违规的,只具有指导意义,没有强制性。
减持跟业绩挂抅,不分红的不能减持,
证金会应该禁止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不能吸散户老百姓的血。
没有利润,没有分红的,一律不准减持!违规减持的要放进去[笑着哭]
大综交易股份干嘛不自动锁死?难道是等违规减持然后罚款吗?
什么违规,几十年了都是这样玩的,就是常规操作!
大A一点投资属性也没有吗?净是一群压榨投资者的骗子公司,唯利是图
事后诸葛亮
哈哈哈哈哈
减持干嘛要严打,人家是让利于股民,让你们这些想发横财的人做股东,多好呀。
本来大股东的股票就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违反同股不同利的原则。任由大股东掠夺散民的血汗其实是強盗行为。
篱笆扎不紧,野狗乱窜遊。
没收!十倍罚款。三年内冻结股份。
三天公布一百家减持,
转让的每年不得高于持股量1%且受让方必须锁仓三年以上!
违规减持的出来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应该把减持的股票同等价格买回去
对违规设置红线:违规金额十倍的处罚,十年不得减持,不准质押,其违规期间股民的股价损失赔偿~~~~
感觉大股东不能减持主要靠大股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好像没有技术手段控制。那这漏洞就大了,如果一些股东不自觉,监管再跟不上,那不就减持了…[笑着哭]
枪毙就好了,留着干啥呢
应该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股票减持后6个月内不得低于减持价增持😁
为什么不点名?
违规了有啥后果?
不违规就能减持,人家为什么要违规?
这一轮牛市 我钱没挣到……还亏不少[大哭] 我的腰子少一个
打击了吗,只是停留在文件
为什么已经卖出了,才开始打击?
大股东的股票就不应该在二级市场流通
问题的关键是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
晚了
大股东减持南京新百五千九百万股怎么没有人表态?股价从十八打到四块五。
应该查一个案例来震慑
公司股东机构私募融资融券是否违规减持套现圈钱多在把整个公司卖给进来的消费者。牛逼~
股票能不能套上区块链技术,带了标识后系统自动识别不给操作卖出?还是说能做到但为了留可操作空间没应用?
罚款2万
按诈骗罪金额定邢。
根本就买不完,本来想买点股票,但公司想把公司卖给你。他们没有说慌
严惩措施必须到位
一定要顶格处罚,罚款50万让违规减持者倾家荡产[得瑟]
[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有意思,可以换,或者把某公司股份转到某股,来回弄散户钱
处罚是不是要以所得的多少倍计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走着瞧[得瑟]
一元原始股[呲牙笑]
真的假的,现在假消息太多了
就看如何处罚了。
不允许贷款比罚款好
直接没收违法所得,你看哪个敢违反
要6年才好
上市就为了套现,所以国内企业做不大是有原因的,鼠目寸光,没有远见卓识,只为私利,不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