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没好报!”2020年,吉林延边一家国企公司的扶贫小组在为贫困户送温暖发放大米和豆油时,大妈自己搬运物资上楼。不料,大妈在楼梯间摔倒猝死,公司及时送去慰问金。不料,大妈家属却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0多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11-23,《金世云、林顺爱等李豪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月21日,吉林延边的某国企公司的扶贫小组正忙着为当地贫困户送去米和油。张某作为这次行动的负责人,仔细核对着手中的名单,确保每一户都能收到应得的物资。 当他看到只剩黄大妈的物资还没领,他便立即联系了黄大妈,询问了她的现住址。得知黄大妈如今住在县城后,张某决定带队将物资送到她所住的小区楼下。 一行人开车来到黄大妈所住的小区。张某拿着一袋50斤重的大米和一桶食用油,站在楼下给黄大妈打了电话,通知她下来领取物资。 不一会儿,黄大妈出现在楼道口。看到张某手中的物资,她脸上立刻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连连向张某表示感谢。张某将物资放在地上,请黄大妈在签收单上签字。 签完字后,黄大妈迫不及待地弯下腰,一把抱起那袋沉甸甸的大米。黄大妈转头就往楼上走,站某将名单册收好,转头发现黄大妈已经不见,还剩一桶油在原地。张某便没有多想,在原地等黄大妈下来拿这剩下的油。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黄大妈迟迟没有再出现,张某便决定将油送上去。当他走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平台时,眼前的景象让他顿时呆住了——黄大妈倒在地上,那袋大米歪歪斜斜地靠在墙边。 张某立即放下油桶,跑到黄大妈身边,试图唤醒她,但老人毫无反应。他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赶到,张某陪同黄大妈一起去了医院。在医院里,张某和公司沟通,主动垫付了1500元的抢救费用。 尽管医护人员竭尽全力,黄大妈还是永远地闭上了眼睛。1月22日,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死亡证明信,确认黄大妈的死亡原因为猝死。 张某和公司领导第一时间向黄大妈的家属表示慰问,并提供了5000元慰问金。他们以为,这场意外就此告一段落。 然而几天后,黄大妈的家属找上门来,态度强硬地要求公司赔偿44万余元。他们声称,在脱贫工作中公司未安排、部署好脱贫工作并且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黄大妈的死亡。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责,张某感到委屈和辛酸。他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自己明明都没来得及提出要帮忙,黄大妈就已经抱着大米走了。而且谁能想到搬个大米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呢? 公司领导们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于是这起本该是善意帮扶的事件,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 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法庭仔细审查了所有证据。最终,法官做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并无过错,黄大妈的不幸遭遇纯属意外事件。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网友生气的说:“黄大妈家人真是不讲理,帮你家扶贫,还帮出错儿来了,肺都要气炸了,法院判的对,这种心不正的人家就该闹灾殃,就该贫穷。” 还有的网友调侃道:“给3斤油2斤米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了。”更有网友为公司鸣不平:“这事,驳回就完了?难道不该起诉死者家属的诬告吗?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呀?做恶的成本太低了吧?” 这起案件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善意帮扶不应成为负担,法律的公正不应被情感左右。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我们既要保持热心,也要注意防范风险,让善意得到应有的保护,让公平正义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