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如此查车太危险,能否换种方式呢? 最近,深圳交警夜查飙车党,在查处的过程中,有一交警挺身而出阻挡飙车的摩托车,不幸被快速的摩托车撞倒造成重伤! 虽说交警很英勇,但是这种方式是否恰当呢? 我认为这有待商榷,用人体去阻挡高速运动中的摩托车,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飙车党飙车是违法行为,其噪音也严重的扰民,交警依法查处是履行职责,不过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因此而损害交警的生命安全,这个至关重要! 当然,飙车的人的生命安全也应保护,也不能因为为了查车而损坏其生命安全。 可否采用阻拦网之类的设施来实施拦截?或者用水马之类的设施将道路变得越来越狭窄,致使飙车无法继续,然后将飙车的人抓获归案? 我认为有很多种方式是可以采用的,目的是,既不要让交警有生命危险,也能将飙车的人抓获。 深圳交警这次查飙车党确实值得总结,现在用身体阻拦的交警已经是重伤了,这对他本人和其家庭都是严重的伤害! 也不知道飙车的人被摔成什么样了,如果是受伤或者死亡的话,那交警部门也会有麻烦的,民事赔偿方面可能就会打官司了,毕竟他违反的是交通法,而他身体受到损害,是由于交警的强行阻拦后造成的,因为很难说他是故意去撞交警,毕竟飙车的时候速度太快,在那种高速的情况下要求他去刹车减速避让也不实际。 这件事的后续双方都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