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原配发现老公出轨,并和第三者生了私生子,男方在婚外情期间和第三者共同消费、买房、养育非私生子,还向第三者的父母转账50万买房定金,共计支出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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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打小三、要财产”的案件👉其实就是赠与合同无效的纠纷。
一旦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发现配偶有转账给第三者或者父母,同时又不想直接要求配偶返还,那就直接以赠与合同无效起诉受获财产的一方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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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转账给“小三”的亲属或者公司,在起诉“小三”的诉讼中,厘清各民事主体之间身份关系、钱款来往的性质及流向尤为重要
所以今天给大家一些建议:
⭕️明确诉讼对象:涉及给“小三”的亲属或者公司转账的案件,应将“小三”以及与夫妻一方有钱款往来的“小三”的家属或者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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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搜集证据:包括银行流水、网银转账凭证、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邮件等,除梳理转账金额外,还应关注转账备注、附言与背景。若相关证据获取存在困难,可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或开具调查令。
与夫妻一方有钱款往来的“小三”的家属或者公司,通常需证明钱款往来的合理性,无法证明的,一般推定钱款往来系因婚外情特殊关系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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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保全措施:在涉及婚外情的案件中,为避免“小三”“小三”的亲属或者公司转移财产导致钱款无法追回或者追回困难,配偶在起诉的同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财产。此外,如果情况紧迫,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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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给“小三”的亲属或者公司转账,配偶起诉时将该亲属或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法院裁判时未做处理,或者配偶事后才发现该转账记录,如遇这种情况,配偶可以另行起诉“小三”的亲属或者公司,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