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东北雨姐虚假宣传被罚这个新闻,有好多搞笑的地方。首先是数额。拟决定对雨姐传媒

代芹聊趣事 2024-10-12 14:42:46

网红东北雨姐虚假宣传被罚这个新闻,有好多搞笑的地方。

首先是数额。

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决定,还没生效呢。违法所得多少,罚款多少,也都没公布。具体卖了多少单也不知道。

而之前打假博主买的就几万块了,销售额感觉也不止165万。是不是已经退款了一部分,就不算违法所得了?

之前东北雨姐说先行退款。是不是为了降低违法所得的操作?

第二,消费者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虚假宣传至少退一赔三,配料表造假是欺诈行为。不足500应该赔500。东北雨姐还承诺假一罚万,肯定是不会兑现的[笑cry]退一赔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红薯粉条没有红薯也能符合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造假如何追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第37条规定的罚款,指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按通报的反不正当竞争,就是没收违法所得加最高20万罚款。没有按广告法处罚,也没有处罚造假,而是直接移送厂家的异地相关部门。大头在这边。

我们希望市监局指导消费者索赔,不过这确实不是份内,可能需要消协和法院。消费者可以先主张退一赔三,不足500按500。或者等正式通报。我们之前也说过,一旦先退款,只要达成和解就不能再索赔了。除非有新的情况,再维权也会增加麻烦。最好是等调查全部结束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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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3 07:58

    处罚说明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属于虚假宣传而非售假!你高兴不高兴也是广告直播带货不是生产、售假,法律是严谨的。再次提醒大家---买货还是要正规途径,别信带货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