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窗泪》《愁啊愁》《钞票》 《十不该》熟悉这些歌曲的都知道这位在八十年代红透半边天的青年演员迟志强。 1983年9月,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青年演员迟志强突然被公安民警逮捕。当蹲在完县看守所的监房里时,迟志强还不知道,他悲剧人生就此开启。 时间回到一年前。 1982年,迟志强在南京拍摄《月到中秋》,在拍摄电影的3个月里,认识了一些‘铁哥们’、‘铁姐们’。其中的某天,应邀参加一个朋友的家庭舞会,舞会上他和一帮朋友一边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一边和女孩跳着贴面舞,尽情体验着这种所谓西方生活方式带来的自由而新潮的愉悦。“我发誓当时就是跳跳贴面舞”。多年以后的一次采访,迟志强这样说道。但在那个主流意识形态还处于抵制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年代,祸根就此埋下。 时间来到1983年,中国严打运动开始,这些已经过了将近一年的事情,被他们当时跳舞的朋友家邻居向公安局揭发,说他们就是流氓团伙,“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时值“严打”期间,南京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很兴奋,枪打出头鸟,立马立案,抓捕了迟志强。 1984年5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迟志强等人进行了判决:迟志强因犯流氓罪获刑4年。 其实,事件本该有另外一种版本的结局。 迟志强在完县被抓后,不久就被押到南京。据2008年《新京报》发出的一篇调查报道文章称,当时南京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刑事责任,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 然而,事件并没有朝这个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教育处分一下就可以了结的方向发展。后续事件再一次证明了什么叫祸从口出,什么叫舆论强奸法律。 迟志强在南京关押期间接受了一次媒体采访,和记者谈了他自己在南京期间的一些活动。很快,某报以《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中的罪犯——记迟志强从堕落到犯罪》为题发了一则报道,报道称迟志强有强奸、聚众淫乱等“流氓罪行。 报道一发出,立刻在全国上下掀起了轩然大波。全国各地的电话、电报,不断打进南京市公安局,一些人还要求判处迟志强死刑。尽管南京市公安局对于该文章两名记者的失实报道提出了抗议,但碍于举国上下已被报道激起民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一案定性。 在当年涉案的档案卷宗中,一张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这样记载:“包括迟志强在内的上述被告人因流氓一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或许当初记者采访时,迟志强并不是管不住自己的嘴,他只是想真诚悔过。但没想到记者的不实报道,和凶猛如虎的舆论以及不能坚守底线的法律彻底改写了他的人生路。
《铁窗泪》《愁啊愁》《钞票》《十不该》熟悉这些歌曲的都知道这位在八十年代红透半
白柏玩转趣事
2024-10-13 00:09:37
0
阅读: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