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这类“演戏”的抖音号,应该在视频显著位置标明“情节虚构,剧情需要”;否

洲洲与趣事 2024-10-13 12:45:19

笔者认为:这类“演戏”的抖音号,应该在视频显著位置标明“情节虚构,剧情需要”;否则,视频主卖货、要礼物按“诈骗罪”论处! 房子是租的;村民是雇佣的;生活情节是导演编排的;就连小卖部、打米机都是道具……这纯属影视作品,哪来的“农村人真实生活”? 这一切“演戏”都是为了“带货”、“赚钱”!诈骗罪的定义就是:以获利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网友们评论,这东北大汉娘们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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