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生前,立下遗嘱,3套房子的50%的份额,由2个孩子继承,父母有居住权,

一叶知大事 2024-10-14 15:17:01

深圳,女子生前,立下遗嘱,3套房子的50%的份额,由2个孩子继承,父母有居住权,不料,女子去世后,女婿反对岳父母居住,说妻子不能独自做主。老两口照顾着2个孩子,怕晚年无家可归,只好起诉,法院判决让人暖心。   陈女士(化名)是一个非常具有独立意识的女性,多年前为了取得更好的发展,陈女士便独自一人来到了深圳打拼。   初次来到这里,陈女士也是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但幸运的是在后来陈女士遇到了周先生(化名),两人在见面之后便彼此互生了情愫。   之后,两人就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并在彼此父母的同意以及亲朋的祝福下结为了夫妻。   在结婚之后,陈女士和周先生也是一直都为了他们共同的美好生活而不断的拼搏着,经过多年的拼搏两人也是在深圳拥有了三套房产。   在两人结婚后,陈女士也是先后生下来两个孩子,孩子的到来以及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都让这个家庭变得更加的幸福和美满。   可就在生活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2020年年初,尚且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的陈女士,就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去世之前,她的心中依旧牵挂着自己的孩子,以及自己年迈的父母,于是她就在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留下了一份遗嘱。   在遗嘱中陈女士声明,在自己去世之后,她和丈夫所共同拥有的三套房产中的50%的份额留给自己的两个孩子,而她的父母则对这三套房子拥有着居住权。   陈女士之所以留下这样的遗嘱,其本意是为了等到自己去世之后,可以子有所养,老有所依。   因为在陈女士和周先生结婚之后,周先生平日里比较的忙碌,而陈女士身体又不好,所以两个孩子一直都是陈女士的父母在帮忙照顾。   故此陈女士就希望,在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父母依旧可以住在自己的家中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   可让陈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在其去世之后,周先生却并没有按照她留下来的这份遗嘱来执行。   因为一些原因,周先生在陈女士去世后并不想和陈女士的父母住在一起。   而陈女士的父母陈先生夫妇因为不放心两个孩子,加上两人也实在是没了去处,所以也不得不住在陈女士家中。   而这也就导致双方难免会因此产生一些矛盾,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在和自己的女婿周先生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之后,陈先生夫妻两人就将女婿周先生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可以要求周先生可以施行自己女儿的遗嘱。   那么法院对此是如何进行判决的呢?法院在受理了这一案件之后,也是对此案展开了一个具体的了解。   同时,为了可以更好的解决陈先生夫妻两人和女婿周先生之间的问题,法院还特意的询问了周先生和陈女士的两个孩子的意见。   当时两个孩子也都希望可以继续和自己的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再加上当时的两个老人如果真的不能继续住在周先生和陈女士共同的三套房子当中,他们就会面临一些困境。   考虑到这些之后,法院最后也是给出了一个公平的判决。   法院判决陈先生夫妻两人,可以在周先生以及陈女士共同房产中的其中一套内继续居住,从而更好地照顾周先生和陈女士的孩子。   这一判决结果在宣判之后,也是得到了双方的共同认可,同时也是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点赞。   网友们纷纷对此表示,法院的这一判决合情合理且合法。   那么对此,您持有怎样的看法呢?您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呢?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信源:   原文登载于深证政法2024年10月9日关于《子女不幸离世,老人无家可归···遗嘱设立居住权是否可行?》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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