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上海,一女子有一套公寓,暂时借给一位男同事居住,本以为男同事只是过渡,谁

兰亭说事 2024-10-14 15:37:57

想白嫖?上海,一女子有一套公寓,暂时借给一位男同事居住,本以为男同事只是过渡,谁知他一住10年,怎么撵也不走,他不仅接来儿子儿媳,还要求女子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他说自己住了这么多年,已经有了房子使用权,女子拒绝,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男子搬走,并支付10年房租,法院的判决亮了!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 10年前,42岁的吴兰(化名)刚给自己新买的小公寓,做完最后的装修。这套70平米的两室一厅虽不算豪宅,但胜在地段优越,原本她打算将其出租,但没成想吴兰的同事赵国强(化名)突然找到她,说自己因家庭变故无处安身,恳请能否借住一段时间。 "当时他看起来很狼狈,说是暂时的,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吴兰回忆道,"我想着反正房子暂时空着,借他住几个月也无妨。"就这样,吴兰将钥匙交给了赵国强,只是口头约定等他找到新住处就搬走。谁曾想,这一住就是十年之久。 起初几个月,赵国强时常感谢吴兰的帮助,还主动承担了一些水电费。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他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半年后,吴兰提醒他该考虑搬走时,赵国强以各种理由推脱。一年过去,他不仅没有搬走的意思,反而将自己的衣物家具统统搬了进来,俨然一副长住的架势。 更令吴兰震惊的是,赵国强竟然擅自改造了房屋结构。他将客厅隔出一个小间,还更换了厨房的橱柜。当吴兰质问时,赵国强竟理直气壮地说:"我住了这么久,当然要按自己的喜好改造一下。" 随着时间推移,赵国强的行为愈发令人不安。他开始以房主自居,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甚至在业主群里发表意见。邻居们都以为这套房子是他的,这期间,吴兰多次澄清却收效甚微。 到了前年的时候,赵国强突然找到吴兰,提出要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儿子。他声称自己住了这么多年,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理应拥有所有权。而这一无理要求,毫无疑问的彻底激怒了吴兰。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吴兰回忆道,"我好心借他住,他不但不感恩,反而想占为己有。这还有天理吗?"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吴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国强立即搬离房屋,并支付十年的房租。 案件审理过程中,赵国强辩称自己对房屋进行了大量投入,已经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然而,他却拿不出任何书面协议,或租金支付凭证。相反,吴兰提供了房屋产权证明和多位证人证言,证实房屋一直是她的财产,只是出于善意借给赵国强暂住。 经过数月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吴兰的诉讼请求,要求赵国强在一个月内搬离房屋,并支付自2013年至今的房屋使用费,总计约60万元。 然而,判决下达后,赵国强却拒不执行。他将门锁更换,拒绝法院人员进入。无奈之下,法院只得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警察和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吴兰终于重新拿到了自己房子的钥匙。 可当吴兰重新踏入,这个阔别十年的家时,眼前的景象让她心如刀绞。原本温馨的小公寓已面目全非:墙壁上布满了钉子的痕迹,地板严重磨损,厨房和卫生间的设施也大都损坏。据估算,修复房屋至少需要20万元。 尽管事情有了结果,可这起事件依旧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对吴兰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赵国强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有人感叹:"好人难做啊,以后谁还敢轻易帮助他人?" 法律专家指出,这起案件凸显了书面协议的重要性。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即便是朋友之间的借住,也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借住期限和相关责任。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保护双方权益。" 同时也有专家呼吁,应当完善相关法律,对长期占用他人房产的行为,制定更严格的惩罚措施,以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借房十年不还"的事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房屋纠纷,更是一面照射社会现实的镜子。它提醒我们,在施以善意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在享受他人帮助时,更应懂得感恩和回报。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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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6 14:49

    为什么让别人住?必须月月给租金。

  • yin 5
    2024-10-14 17:11

    有啊,世界上什么人都有

  • 2024-10-16 17:14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丑恶。

  • 2024-10-14 17:00

    编的吧,还会有这样的人?

    雨前龙井 回复:
    住两日就得赶人,要么就收租金。否则,这同事关系可能有点不清不楚的事情在背后吧